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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工程师、优秀高技能人才举荐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时间:2022-09-14 21:34:48    点击: 次   来源:辽宁人社局网站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优秀工程师举荐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一、申报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突出的技术能力、创新精神、使命意识和职业道德,求真务实,学风正派;长期工作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和科研一线,具备全面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熟悉本专业及相关领域的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工程技术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1. 面向国家、省重大需求,引领完成重大工程或装备研发,在新材料、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制造、半导体芯片制造设备、工业技术软件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和自主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创造重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 面向经济主战场,主持研制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形成新技术、新产业、新标准和规模化应用示范等。

  3. 作为第一发明人,取得对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发明专利;作为第一起草人,主持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编写。

  4. 在企业技术研发、设备更新改造、工艺技术与产品创新等工作中,独立或带领团队取得显著成效,制定兼具创新性和可行性的技术方案,有效促进企业技术革新和效益增长。

  二、申报渠道及流程

  1. 举荐单位确定的举荐人选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 符合遴选条件的人才,经所在单位同意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且无异议后,中(省)直企业直接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其他企业报送至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后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名额分配

  1. 举荐。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34家重点企业可自主举荐人才。具体见《举荐名额分配表》。

  2. 遴选。在我省企业中从事工程技术领域工作,符合申报条件未被举荐的人才,均可被推荐参加遴选,不限推荐名额。

  申报表格电子版、举荐名额分配表等可在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ln.gov.cn/)公示公告栏自行下载。

  优秀高技能人才举荐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一、申报条件

  (一)辽宁工匠

  1. 原则上已获得辽宁省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全国技术能手及以上相应荣誉称号,具有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2. 具有丰富的一线岗位实践经验,技能、技艺超群,在国内同行业本职业(工种)中居领先地位,在业内具有重要影响。

  3. 有发明专利,获省级科学技术一等奖(第1完成人)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及以上奖励(第1—2完成人)。

  4. 在技术创新、攻克难关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并被推广应用,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带徒传艺、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辽宁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

  1. 原则上已获得辽宁省技术能手或辽宁技术能手及以上荣誉称号,具有技师(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2. 具有较丰富的一线岗位实践经验,技能、技艺精湛,在省内同行业本职业(工种)中居领先地位,为业内普遍认可。

  3. 有发明专利,获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其中国家级奖项第1—3完成人,省级奖项第1—2完成人)。

  4. 在技术创新、攻克难关方面做出重要贡献,产生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带徒传艺、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5. 对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且现仍在原职业(工种)岗位的技能人才,优先申报。

  (三)辽宁技术能手

  1. 具有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2. 具有较多一线岗位实践经验,技能、技艺较高,在省内同行业本职业(工种)中居先进水平,为业内认可。

  3. 在技术创新、攻克难关方面做出较大贡献,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带徒传艺、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二、申报渠道及流程

  1. 举荐单位确定的举荐人选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 符合遴选条件的人才,经所在单位(含中省直企业)同意,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且无异议后,报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后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名额分配

  1. 举荐。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等10家重点企业可自主举荐人才。具体见《举荐名额分配表》。

  2. 遴选。在我省企业中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的高技能人才,未被举荐的,均可被推荐参加遴选,不限推荐名额。

  申报表格电子版、举荐名额分配表等可在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ln.gov.cn/)公示公告栏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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