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辽宁 > 文章 当前位置: 辽宁 > 文章

关于省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初审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1-06-03 19:08:12    点击: 次   来源:辽宁人社局网站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辽宁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对2021年全省省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了认真研究,拟调整省级工作部门常设项目6项、合并省级工作部门常设项目2项、设立省级工作部门常设项目2项、设立省级工作部门临时性项目1项、设立市级党委和政府项目26项、设立县级党委和政府项目40项。(见附件)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监督管理,从严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现对相关表彰项目进行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6月9日前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024-22959128

  传真:024-22959128

    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日

  附件

  拟调整、设立项目相关情况

  一、拟调整省级工作部门常设项目6

  1.“辽宁省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贡献奖”主办单位由原省环境保护厅调整为省生态环境厅。

  2.“全省交通系统文明车船港站路及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评比活动”项目名称调整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评选范围调整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表彰名额调整为先进集体50个、先进个人100名。 

  3.“辽宁省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项目名称调整为“辽宁省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主办单位由原省卫生计生委调整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评选范围调整为全省范围内卫生健康系统工作者和集体。

  4.“辽宁省广播电视大奖”主办单位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调整为省广播电视局。

  5.“全省8890综合服务平台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项目名称调整为“全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评选范围调整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承办单位及工作人员。 

  6.“省政协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项目名称调整为“省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拟合并省级工作部门常设项目2

  “辽宁省优秀法院(法庭)、优秀法官”和“辽宁省法院办案标兵”合并调整为“辽宁省优秀法院(法庭)、优秀法官、辽宁省法院办案标兵”,表彰名额仍为辽宁省优秀法院(法庭)10个、辽宁省优秀法官20名、辽宁省法院办案标兵30名,评选周期为2年。 

  三、拟设立省级工作部门常设项目2项 

  1. 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全省模范退役军人、全省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及模范个人”。

  2. 省委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全省党政系统机要密码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

  四、拟设立省级工作部门临时性项目1项 

  省委党史研究室“全省党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五、拟设立市级党委、政府项目26项 

  1.大连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2.大连五一奖、工人先锋号。

  3.鞍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表彰

  4.鞍山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

  5.抚顺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

  6.抚顺市双拥模范县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

  7.本溪市三八红旗手(集体)

  8.丹东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

  9.丹东市“项目年”工作总结评比表彰

  10.锦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表彰

  11.锦州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表彰

  12.营口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表彰

  13.阜新市制度性创新表彰

  14.阜新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

  15.辽阳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

  16.辽阳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表彰

  17.铁岭市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18.铁岭市为民服务真抓实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9.朝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20.朝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1.盘锦市市长质量奖

  22.盘锦市“退养还湿”暨“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3.葫芦岛市首批市级优秀专家表彰

  24.葫芦岛市“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表彰

  25.沈抚示范区项目谋划和推进工作表彰

  26.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质量奖

  六、拟设立县级党委、政府项目40项 

  1.沈阳市沈河区中街创建国家首批步行街改造试点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2.沈阳市浑南区三八红旗手(集体)

  3.沈阳市沈北新区优秀企业和企业家

  4.沈阳市苏家屯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5.沈阳市法库县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6.大连市中山区政法稳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7.大连市西岗区营商环境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8.大连市沙河口区营商环境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9.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商环境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0.大连市普兰店区融资化解债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1.大连市金普新区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12.抚顺市望花区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

  13.抚顺市抚顺县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

  14.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15.丹东东港市经济工作暨项目建设表彰

  16.丹东凤城市新时代毛丰美式好干部、担当作为先进集体评选表彰

  17.丹东市元宝区党建引领网格化基层社会治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表彰

  18.丹东市振安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表彰

  19.锦州市凌河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

  20.锦州市古塔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表彰

  21.锦州市太和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表彰

  22.锦州市滨海新区突出贡献企业家评选表彰

  23.锦州市松山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先进评选表彰

  24.锦州凌海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表彰

  25.锦州市义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表彰

  26.锦州北镇市优秀企业评选表彰

  27.锦州市黑山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表彰

  28.营口市西市区“不忘初心庆祝建党百年华诞 牢记使命谱写教育崭新篇章”表彰

  29.辽阳市白塔区“争先创优 实干兴区”突出贡献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0.辽阳市文圣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突出贡献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1.辽阳市弓长岭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突出贡献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32.辽阳市太子河区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33.辽阳市宏伟区推进“四个宏伟”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34.铁岭开原市项目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5.铁岭市昌图县优秀专家、青年拔尖人才

  36.铁岭市西丰县担当作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7.铁岭调兵山市项目和城市建设管理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8.铁岭市银州区担当作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9.铁岭市清河区担当作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40.朝阳市双塔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上一篇: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人社系统“厅局长走流程”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停止使用《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的通知

推荐阅读
皖ICP备20008326号-9  |   QQ:859242200  |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人力资源产业园  |  电话:13295639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