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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人社系统“厅局长走流程”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5-24 22:01:53    点击: 次   来源:辽宁人社局网站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抚示范区人力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现将《2021年全省人社系统“厅局长走流程”工作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全省人社系统“厅局长走流程”工作落实方案

  为进一步解决形式主义问题为基层减负,持续加强系统行风建设,提升人社服务质效,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面开展人社“厅局长走流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函〔2021〕55号)(以下简称“人社部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全省人社系统实际,开展“厅局长走流程”(以下简称“走流程”)活动,制定如下落实方案。

  一、“走流程”人员

  (一)省本级。厅机关各处(室、局)负责同志,省就业人才中心、省社保中心班子成员,要结合出差、调研、会议等机会“走流程”,并邀请厅领导参加。

  (二)市、县级人社部门。可参照省本级模式,也可结合本地实际自定模式,确保各级人社局负责同志全部参与。

  二、工作安排

  (一)实施范围。聚焦本业务领域或本单位2021年拟制定出台或需重点督促落实的政策举措,以及解决形式主义问题为基层减负,从咨询、受理、办理、反馈、查询等全链条和线上线下等方面,重点对本级及下级人社部门所属窗口单位“走流程”。省本级“走流程”重点政策举措清单见附件1,市、县级人社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需要“走流程”的政策举措清单。

  (二)时间安排。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走流程”,与人社部方案所列重点政策措施相对应的,应在人社部对该项政策措施“走流程”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实施单位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三)方式方法。主要采取线上全流程体验、线下窗口调研、暗访、随访服务对象或陪同办事、召开窗口工作人员或服务对象座谈会等方式,逐一检验、全面掌握政策举措各环节落实情况,问需于民、问计于企、问效于窗,形成问题清单、需求清单和解决措施清单(以下简称“三个清单”),并在实际工作中逐条予以解决。要结合处(科)长“进大厅、进企业、进社区、进村镇、进讲堂”“五进”活动,将“走流程”向纵深推进。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省厅将“厅局长走流程”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争做贡献促振兴”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作为深入推进系统行风建设的重要任务,各级人社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入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实际,明确“走流程”计划,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问题导向,务求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特别针对12345、行风投诉平台等渠道反映的问题“走流程”,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捋顺工作机制,进一步打通政策制定“最先一公里”到经办落实“最后一公里”,切实满足企业群众的迫切需求,减轻基层负担。要发扬求真务实的调查研究之风开展“走流程”工作,着力在求深、求实、求细、求准、求效上下功夫。

  (三)清单管理,扎实整改。对每次“走流程”发现的问题或需求,要及时形成“三个清单”(见附件2),对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对策措施及完成时限,并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省本级各单位每次“走流程”后,要于5个工作日内将“三个清单”反馈厅行风办;各市人社局要于6月25日及12月20日前将市本级及所辖各县(市、区)上、下半年“三个清单”反馈厅行风办。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深入推进全省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函〔2021〕55号)有关要求,厅行风办、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将各市“三个清单”转厅内相关单位研究和督办,跟进了解并督促各级人社部门开展“走流程”,抓好问题整改,完善政策措施。

  附件:1.省本级“厅局长走流程”重点政策措施清单

        2.“厅局长走流程”问题清单、需求清单和解决措施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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