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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

时间:2020-02-03 16:52:58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政策来源

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提升泰山学者工程的意见》和《关于实施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4〕36号)

支持范围及待遇

  •  面向各类企业、园区、基地等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产业人才,分为产业创新类(具体包括高效生态农业、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4个项目)、科技创业类(具体包括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才、国内创业人才2个项目)和产业技能类三大类别7个项目,实行动态管理,管理期均为4年:省财政4年给予每名产业创新人才及团队300万元—600万元 |给予每名科技创业人才及团队100万元—500万元 |给予每名产业技能人才50万元经费资助

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

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531—51775084 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协调处:0531—86191833(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创新类)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0531—66777079(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 省科技厅引进智力与出国培训管理处(科技人才工作处):0531—66777153(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类、科技创业类)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0531—86917256(传统产业创新类)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0531—86198051(产业技能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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