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03 16:52:58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政策来源 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提升泰山学者工程的意见》和《关于实施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4〕36号) 支持范围及待遇
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 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531—51775084 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协调处:0531—86191833(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创新类)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0531—66777079(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 省科技厅引进智力与出国培训管理处(科技人才工作处):0531—66777153(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类、科技创业类)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0531—86917256(传统产业创新类)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0531—86198051(产业技能类)
|
上一篇:泰山学者工程
下一篇:山东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