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4 13:45:45 点击: 次 来源:青海省人社厅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青海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5月20日,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议了省有关部门申请设立和调整的评比表彰项目,拟同意设立省级工作部门表彰项目4项、调整2项。具体如下: 一、拟同意设立的表彰项目 1.“全省优秀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项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主办,周期5年,表彰名额为全省优秀退役军人30名、退役军人工作先进单位20个、先进个人20名。 2.“全省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项目。省水利厅主办,周期5年,表彰名额为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20名。 3.“青海省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项目。省统计局主办,周期5年,表彰名额为先进集体30个、先进个人100名。 4.“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项目。省河湖长制办公室主办,周期5年,表彰名额为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40名。 二、拟同意调整的表彰项目 1.“全省党政办公厅(室)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项目。评选范围调整为“省级班子办公厅所属处室、各市州县党委政府办公室及内设机构、省直各部门各单位综合部门和从事文秘、信息、督查、保密、党务政务信息化等工作人员”,奖项设置和表彰名额调整为“文秘工作先进集体50个、先进个人80名,信息工作先进集体15个、先进个人20名,督查工作先进集体15个、先进个人20名,保密工作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15名,党务政务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15名”。 2.“省直模范机关”表彰项目。表彰名额调整为省直模范机关18个。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设立评比表彰项目,现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0年5月28日18时前,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8258203 传真:8258205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86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和表彰奖励处(邮编:810008)
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