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10 08:58:24 点击: 次 来源:辽宁人社局网站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全省各类企业、工业园区(含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园区以及其他产业集聚区): 按照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开展2022年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的相关部署,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工商联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推荐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推荐工作,现将申报条件、申报方式、申报时间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曾获得辽宁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称号的企业、工业园区。 二、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工业园区向所在地县级或地市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构申报。 三、申报时间 6月9日至6月24日。 附件1.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推荐工作的通知 2.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咨询电话
辽宁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 2022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