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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公告

时间:2022-06-10 08:58:24    点击: 次   来源:辽宁人社局网站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全省各类企业、工业园区(含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园区以及其他产业集聚区):

  按照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开展2022年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的相关部署,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工商联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推荐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推荐工作,现将申报条件、申报方式、申报时间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曾获得辽宁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称号的企业、工业园区。

  二、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工业园区向所在地县级或地市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构申报。

  三、申报时间

  6月9日至6月24日。

  附件1.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推荐工作的通知

       2.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咨询电话

 

  辽宁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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