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22 16:17:21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为进一步提高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加强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采取公开选聘和市场寻聘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选聘高层次融资管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本次拟招录融资管理人才2名(参照集团公司中层进行管理)。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讲纪律、守规矩、顾大局;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诚信廉洁,勤勉敬业、团结合作。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具有8年以上大中型国企融资管理经验或金融机构(银行、信托、证券等)融资相关业务部门从业经历; (四)金融知识扎实,熟练掌握融资流程和专项业务知识,熟悉国家及行业相关金融政策法规,了解资本市场动态、融资模式创新等,有实际融资经验及金融机构资源; (五)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丰富的商业谈判经验,具备一定的抗压能力。 (六)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年龄及任职年限计算至2021年10月31日。 (七)有以下情形的,不予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报名意愿的人员请下载公开选聘报名表(见附件),准确、规范、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连同以下报名材料以电子扫描件形式发送至zcyygszhaopin@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手机号码”。报名材料包括: 1.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开选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3.工作经历、职位证明材料(任职文件、聘用合同等)以及证明个人经验、能力及业绩的相关材料; 4.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应聘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资格一律无效,且后果自负。 (四)履历业绩评价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选,重点围绕职业背景、任职履历、工作业绩以及受表彰奖励情况等进行履历业绩评价,筛选择优确定进入面谈面试人选。 (五)面谈面试 采取适当方式,由专家评委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根据面谈情况确定拟考察对象。具体面谈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 对确定为拟考察对象的应聘者,安排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通过现场走访、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了解。不具备考察条件的,采取背景调查的方式了解有关情况。考察结束后,对应聘者进行研究,确定拟聘任建议人选。 (八)公示 对经研究确定的拟聘任建议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聘任手续;公示结果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取消任职或暂缓办理任职手续。 四、管理和待遇 (一)聘任方式 确定的拟聘任人选须在入职前辞去原单位所任职务,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对聘任人员实行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聘任岗位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取消聘任。 (二)薪酬待遇 聘任人员实行市场化薪酬。按照“薪酬和业绩双对标”原则,采取适度领先型策略,具体薪酬待遇双方协商约定。凡符合淄博市有关人才引进政策的,按规定享受相应政策。 五、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资格审查、面谈面试及相关通知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开展培训服务。 (三)应聘者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我公司承诺对应聘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应聘资料恕不退还。 (四)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公告由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公司负责解释。 (六)如有其它事宜请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33-3887875(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hrss.zibo.gov.cn/art/2021/11/19/art_7919_21862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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