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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3-02 11:12:52    点击: 次   来源:辽宁人社局网站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0年4月9日至7月1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9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截至2020年12月8日的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一)提高站位,坚强组织领导。厅党组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把贯彻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厅党组第一时间召开扩大会议,传达贯彻省委及省委第八巡视组的部署要求,全面认领问题,深刻领会精神,将全厅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整改任务上来,将省委巡视整改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统一全厅形成政治定力、整体合力和工作动力,发挥“钉钉子”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努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在整改落实上聚焦发力。

  (二)压实责任,抓好问题整改。成立省人社厅关于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段君明同志担任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以上率下、靠前指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厅党组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整体工作和焦点问题,准确掌握巡视反馈精神,研究解决整改进程中的难点堵点,形成《省人社厅关于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统筹各方资源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为进一步整改到位,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40项问题细化为4个方面、13项、62条具体任务,制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任务分工和责任清单》,逐条破解问题,共制定220条具体措施,并逐一明确整改时限,落实责任,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加强对各部门整改工作的督导,及时监督各部门整改工作落实进度和质量,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正风肃纪,深入从严治党。厅党组坚定不移把党的建设放在首位,以党的领导统领巡视整改任务,带头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9月27日,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认领问题,深入剖析反思,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纯洁政治生态和同志关系;持之以恒强党风、严政风、树作风、反四风,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依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大会研究解决突出矛盾问题,激励党员干部攻坚克难啃硬骨头、冲锋在前;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向基层党组织层层传导、层层强化,持续加强党对全省人社事业的坚强领导。

  (四)纠建并举,深化标本兼治。厅党组明确“举一反三纠建并举,探索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的工作思路,要求全厅各部门综合运用巡视成果,既要着力解决巡视发现的具体问题,也要注重解决制约人社系统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突出巡视标本兼治战略作用,注重把巡视整改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针对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反复发生的问题,结合职责使命深入研究反思成因,共梳理举一反三发现的问题44个,例如,针对“个别干部理论学习被动应付、拼凑抄袭”问题,反思出需进一步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和归档工作的问题;针对“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政策不到位的问题”,反思出需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办理时间、提高服务质量的问题等等。将“举一反三”查摆出的问题与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一同推进,共同整改,全面修正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中出现的偏差,通过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创新了思路举措,深化了关键领域改革,完善了体制机制,堵塞了制度漏洞,健全了规章制度,助力人社系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的40项问题,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34项,正在整改6项,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

  (1)关于“厅党组督促基层党组织加强理论学习不到位,个别干部理论学习被动应付、拼凑抄袭。2019年8月13日,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就人中心)1名副主任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时的发言全文抄袭《中央组织人事报》评论员文章。2020年3月31日,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社保中心)1名副主任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的发言全文抄袭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答记者问网络文章。”的问题。

  一是省就人中心党委于9月23日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重新进行深入学习,相关同志做中心发言;中心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中心组学习发言抄袭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委书记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相关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深刻反思、认真检讨,剖析原因、立行立改,引以为鉴。

  二是省社保中心党委于9月23日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围绕《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重新进行深入学习,相关同志重新撰写发言材料;9月30日,中心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党委成员就该问题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完善党委委员定期参加基层组织生活并进行监督指导制度,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及党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9月28日,党委书记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与该同志进行了谈话,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

  三是厅机关党委进一步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10月21日、22日,分别对两个中心党委和厅机关党支部理论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进一步规范了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组织形式和程序标准。9月份,厅机关党委选派相关同志参加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关键岗位党风廉政建设培训,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和理论水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关于“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密。2019年,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9次,有15次没有联系省人社厅工作实际推动相关工作,《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等重要文件,均未结合职责使命和自身工作实际对全厅有关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和改进要求。”的问题。

  一是9月27日,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密的问题,严肃认领问题,深入对照检查剖析反思,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二是进一步规范理论学习制度,规定:于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前,至少提前3天下达学习通知。在明确学习内容的前提下,每名厅党组成员要紧密结合分管工作实际,确保理论学习取得实际效果,以党的创新理论推动工作进展。

  自巡视整改开始后,先后于9月4日、10月16日、11月24日组织3次中心组学习,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等内容开展学习研讨,厅党组成员均能围绕学习主题,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进行研讨和发言。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关于“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密。查阅厅机关和两个中心82份“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发言材料,有32份没有充分体现“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查问题、找不足、挖根源”要求,只是泛泛谈认识、谈体会、谈工作。”的问题。

  印发《关于开展“解放思想 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学习研讨的通知》,在全厅再一次组织开展“大讨论”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和9月28日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再一次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全厅各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查问题、找不足、挖根源,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所有党员均围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主题、结合本职工作撰写了发言材料。各位厅领导和厅机关党委严格把关,确保发言材料质量,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4)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振兴东北、辽宁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厅党组根据省委“1+8”文件制定的“1+6”方案相互脱节,总方案中明确 “建立工作责任制,每项任务都要明确责任分工,把责任落实到厅领导、各部门和具体责任人”,但6个子方案中有5个分工不够明确。”的问题。

  厅党组责成厅办公室牵头,组织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厅政策法规处、就业促进处、人才开发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对没有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的5个子方案,结合各项工作开展情况,重新梳理任务,迅速整改落实。一是下发正式通知,传达巡视整改具体要求和整改标准;二是督促推进整改,目前,5个子方案已经全部按要求修正下发;三是定期调度推动,厅办公室结合落实重点工作督办制度,周调度、月通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5)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政策不到位。出台的有关文件实际操作性不强,没有明确“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具体认定标准,考虑各市在落实中工作量较大的实际不够,简单要求各地在1个月内出台相关文件并上报省直有关部门备案,影响了各地政策落地见效,在要求上报的截止日期三个月后,仅有两个市制定完成了困难企业认定标准,2019年全年仅为20户企业拨付了稳岗返还资金。”的问题。

  一是及时调整政策,细化认定条件,2020年3月,与省财政厅等11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大力度做好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20〕8号),全省14个市全部制定出台了本地区困难企业稳岗实施方案;放宽政策门槛。延长政策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提高中小微企业和困难企业返还标准。

  二是优化经办服务,大力推进网上办理。6月底前,全省实现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全程网办;精简证明材料。全面简化申报材料,采取承诺制和容缺办理,取消审批时限,做到“随到随批”;与省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联合出台文件,推行普通性稳岗返还“免申即享”。

  三是加强督导落实,由分管厅长或各主管处长带队,先后派出10余个督导调研组到各地进行专题调研,对于发现的堵点、难点问题帮助协调解决;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制度,2020年已印发《全省失业保险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通报》8期;定期向省领导报送《工作简报》(疫情期间稳就业专刊)汇报整体工作推进情况,对相关市的亮点和成绩进行点评。

  截止11月27日,全省共为59225户企业核发稳岗返还资金35.8亿元,稳定就业岗位393.5万个,其中,为2502户企业核发困难企业稳岗返还17.4亿元,稳定就业岗位32.2万个。返还资金量和稳定岗位数量位于全国前列,国家人社部向我厅发来感谢信,对我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给予表扬。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6)关于“落实国务院《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不到位。我省下发的《实施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培训政策覆盖面较窄,培训规模与专项资金难以匹配,政策操作性不强。截至巡视入驻,仅支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5552.91万元,不及专项资金总数的1%。省本级尚未启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2.1亿元专项资金闲置。”的问题。

  一是不断完善政策体系,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出台了系列新政策,搭建了有力的政策载体,增加线上培训、岗前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境外培训等多项培训补贴政策,持续扩大政策受益面,提高专账资金的使用效能;二是大力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出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16号)、《关于转发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56号),大规模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三是全力推进以工代训,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以及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行业的各类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充分落实以工代训补贴政策,做到应发尽发,充分发挥专账资金稳定和扩大就业的积极作用;四是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2020年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153号),遴选了24家培训机构,确定了13个就业前景好的培训专业,面向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截至目前,共有13家培训机构组织5679名高校毕业生开展了培训,拟预拨省本级专账资金2038.43万元;五是正与省财政厅会签《辽宁省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每年选定8至10家省级培训基地,并给予每家300万元建设补助资金。补助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或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待该文件出台后,我们将立刻组织2019年和2020年省级培训示范基地评审,年底前拟选定15家左右省级培训示范培训基地,预计拨付省本级专账资金4500万元。2020年截至10月底,全省共开展各类职业培训135.5万人次,完成全年任务指标40万人次的338.75%,支出专账资金4.97亿元,为去年全年的17.6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7)关于“推动化解信访突出矛盾有差距。2016年7月至2019年12月,国家人社部登记涉及全省信访共计26135批次、61959人。2016年1月至2020年5月,省信访局登记涉及人社系统信访6981批次。2016年7月至2019年12月,省人社厅本级接待来访共计5178批次、29401人。”的问题。

  一是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印发《信访工作规定》、《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和《辽宁省人社系统信访工作考核办法》,对受理、办理、复查复核等工作程序作出进一步规范,成立厅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了考核机制;二是提升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11月5、6日在沈阳集中组织全省人社系统65名信访工作人员学习培训,采取专家讲课、政策宣讲、案例分析等方式,全方位提升工作人员化解信访矛盾的能力;三是加大重复访的治理力度。对人社部、国家信访局和省信访局提供的重复访台账梳理完毕,并于10月12日印发了《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积案专项工作方案》(辽人社函〔2020〕227号)。以全省重复信访“百日攻坚”工作为牵引,建立台账加大力度解决重复访问题;四是信访突出问题得到有效化解,深入落实“三个一”信访工作制度,即:厅领导班子每月研究信访工作一次;厅领导班子成员每月接访接待群众来访一次;厅领导班子带队每月下访一次。通过领导下访、包案处理、定期通报等措施, 615个案件已全部化解,并推动了化解了一批疑难复杂案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8)关于“加强政治建设不到位。没有切实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2017年至2018年间,省人社厅党组会议中有10个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下发有关文件精神议题均排在业务议题后进行。”的问题。

  厅党组责成厅办公室牵头,从提高站位、完善制度、狠抓落实3个层面立行立改。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厅党组深刻认识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落实好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是践行两个维护,提高四个意识的根本体现。二是建立厅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单独列题,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将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内容。三是按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要求,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做好厅党组会议议题统筹安排工作,执行好“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9)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格、不规范。厅机关某党支部2018年“警示教育暨转变作风”组织生活会在开展相互批评时,不以同志相称,彼此称兄道弟。2名厅机关所属党支部书记2017、2018年组织生活会剖析材料内容基本相同。”的问题。

  一是厅领导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党支部书记和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支部党建工作。

  二是厅机关党委指导相关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巡视提出的问题深入开展剖析反思,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三是选派相关党支部书记参加省直机关工委党支部书记培训班;11月13日,组织召开全省人社系统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培训会,进一步加强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

  四是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严肃强调党内组织生活严肃性,规范组织生活的内容、形式、程序、标准,厅机关党委于10月份对全厅党支部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年底前要实现全厅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全覆盖。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0)关于“警示教育不到位。上轮巡视以来,全省人社系统共发生各类违纪违规违法案件146件,厅党组对典型案件深入剖析、进行警示教育不够。”的问题。

  一是9月份,总结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人社系统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信息数据,汇总分析案件情况,形成系列数据表格,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有力数据支撑。针对典型违法违纪案例进行剖析反思,整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纪法规,编印《党风廉政教育警示录》。

  二是积极培育廉政文化,深入学习党内法规条例,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着力抓好纪律、政德、家风等各项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10月9日,组织党风廉政教育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处级以上干部集中学习《忏悔剖析》,观看警示教育片;11月6日等多次利用微信平台围绕省纪委监委通报开展警示教育。

  三是紧盯国庆、中秋等假期重要节点,重申禁令、提醒检查, 9月23日,印发《关于做好“十一”“中秋”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的通知》,对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提出明确要求。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1)关于“厅党组对厅属事业单位党委领导不到位。2018年、2019年均未听取两个厅属事业单位党委工作专题汇报。2018至2019年间省社保中心先后11次通过主任办公会研究干部人事议题;2018年第10次主任办公会研究机构改革事宜,2018年第25次主任办公会研究班子成员分工。”的问题。

  一是厅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7月9日,印发《中共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厅党组、厅党组书记、厅党组成员及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领导;10月底,厅直属机关党委协助厅党组对厅属事业单位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现地检查督导;10月28日,召开厅党组会专题听取厅属事业单位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的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二是省社保中心立行立改,对党委议事规则进行重新修订,并于10月13日印发了《中共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在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凡涉及班子成员分工和人事议题,均召开党委会研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不及时,发挥作用不充分。厅机关、省就人中心、省社保中心均没有结合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跟进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没有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没有组织召开有关会议研判工作形势、下发有关文件、部署相关工作。”的问题。

  一是厅党组印发《关于调整厅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及时调整厅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将职业能力建设处、机关纪委、网信办、省就业人才中心、省社保中心增补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深入开展人社领域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从组织领导、思想政治建设、舆论引导、民生工作、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五个方面,对前三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和形势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了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并报送省委宣传部;面向全厅各基层党组织全面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自查检查,下发《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自查和第三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厅各级党组织开展本部门、本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召开厅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0月28日,厅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听取厅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以来全厅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根据省委即将下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及时修订《厅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确保全厅意识形态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省就人中心于7月17日召开党委会听取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9月23日,在46次党委会上研究完善中心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对中心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当前情况进行了调整;9月28日,党委扩大会会议再次明确各党支部书记作为本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

  三是省社保中心于9月25日下发《关于调整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按照人员调整情况,调整了中心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9月28日,省社保中心下发通知,组织各支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自查检查,对本支部、本领域意识形态形势进行分析研判。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3)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不到位。上轮巡视以来,省就人中心、省社保中心党委均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分析研判。省就人中心2018年没有形成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专项总结报告,而是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总结,在总结中仅在标题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字样,没有对具体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剖析。省社保中心党委自2018年以来没有形成意识形态工作年度报告上报省人社厅党组。”的问题。

  一是省就人中心于7月17日召开党委会听取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讨论《省就人中心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决定每半年召开相关会议,分析研判形势,部署相关工作;10月9日,组织各党支部认真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形成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自查和第三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10月12日,形成《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自查和第三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

  二是省社保中心于9月30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题研判。形成了《中共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党委关于2020年1-9月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报告》,已上报厅党组。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

  1.“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层层传导压力不够

  (14)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厅党组2017、2019年下半年没有专题分析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2019年上半年没有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自上轮巡视以来,没有专题听取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自上轮巡视以来,省就人中心党委、省社保中心党委均没有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没有专题听取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的问题。

  一是厅党组研究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4月1日,组织召开2020年全省人社系统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和党风廉政会议,分析了工作形势,部署了下一步工作任务;7月16日,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组成员专题汇报上半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10月28日,厅直属机关纪委向厅党组专题汇报前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健全完善请示汇报制度,每季度向驻厅纪检监察组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8月4日,协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召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

  二是省就人中心党委于7月23日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汇报,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厅党组。10月28日,中心党委总结梳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向厅党组进行汇报。

  三是省社保中心党委于10月29日分别召开专题会议,专门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汇报;听取省社保中心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听取各支部书记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5)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缺乏斗争精神,问责不到位。驻厅纪检监察组开展问责主动性不强。省社保中心1名干部2019年12月17日因醉驾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截至巡视入驻,该干部仍正常计发工资待遇,仍未对其进行党纪政务处分。”的问题。

  驻厅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整改要求,一是对省社保中心1名干部醉驾问题做出“双开”的处理,2020年6月19日,下发《通报》,责令省社保中心按照规定追缴138783元的工资福利待遇;二是8月4日,召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通过进一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派驻监督有关重要论述对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再教育、再警示;三是向综合监督单位提出关于认真学习《准确把握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党组(党委)的关系》的纪检监察建议;四是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讲话和省纪委监委方案精神,建立完善自身建设制度并狠抓落实;五是制定组内《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落实措施(试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出台后第一时间下发学习贯彻通知,提出《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措施》的纪律检查建议;六是下发《关于认真落实政治监督的纪律检查建议》,组织认真学习理解9月28日省委书记张国清在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每月定期调度总结综合监督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论述等情况”并向省纪委监委报告;七是向综合监督单位转发各类通报,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每逢假期开展明察暗访;八是紧盯两厅关键领域、重要环节和重点对象,做实日常监督,常态化开展约谈提醒、批评教育;九是协调工作机制逐渐强化,制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责及工作制度》的通知(辽纪监驻人社〔2020〕15号),加强与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和机关纪委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针对巡视移交的2件问题线索对综合监督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多次电话约谈提醒,集体约谈和定期调度5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6) 关于“担当作为不够。一起案件自2017年既已开展初核,截至巡视入驻仍没有形成初核意见,时间长达三年;另一起案件自2018年5月23日开展初核以来,截至巡视入驻仍未结案,时间长达两年。”的问题。

  驻厅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整改要求,一是积极推进两件问题线索处置工作,针对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加强与省纪委监委二室沟通汇报,积极推进案件审查办理,适时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处理。二是7-11月,办理处置信访举报38件,批评教育1人,立案1件。三是注重强化人员能力素质的培养提高,制定组内帮带工作方案,对2名年轻同志进行一对一帮带,从政治理论、思想工作能力、纪检监察业务等方面提高业务素质。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17) 关于“组织不健全。截至巡视入驻,省就人中心自事业单位整合后未设立机关纪委,未选举配备机关纪委书记;省社保中心自原机关纪委书记工作变动后,未及时配备机关纪委书记。”的问题。

  一是省就人中心党委已于9月25日报送《关于选举设立中共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请示》,近期将召开中心党员代表大会选举设立中心机关纪委,机关纪委书记由新产生的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中心党委会通过后,报厅直属机关纪委批准。

  二是省社保中心于9月30日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围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行了学习研讨;10月29日,省社保中心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增选了中心纪委委员,并按相关规定确定了纪委书记。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20年12月中旬前完成

  2.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

  (18)关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2017年以来,省人社厅未对两个厅属事业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截至巡视入驻,厅机关未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厅本级2019年度12个四类会议计划未经党组会或厅长办公会议审批,金额总计达18.44万元;省就人中心2017至2019年度未编报会议计划。”的问题。

  一是财务审计处根据厅内部工作规定,已于2020年对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的辽宁省英博睿职业培训学校、辽宁学信就业培训学院、沈阳学信书刊销售有限公司2018年和2019年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情况进行了内部审计。

  二是为加强和规范厅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已于2020年4月印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辽人社办〔2020〕12号)并贯彻执行。

  三是厅党组责成厅办公室牵头,本着“立行立改,举一反三”的原则加以整改,2020年厅机关会议计划提请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了《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会议计划》(辽人社办〔2020〕19号),在执行中,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会议审批,压缩会议开支;印发了《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提升会议质量的通知》(辽人社办〔2020〕20号);已下发通知,与有关处室会商研究提出明年会议计划。

  四是省就人中心于7月6日第30次中心党委会研究通过《辽就人中心2020年会议计划》,并制发了文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9)关于“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不到位。往来款项未及时核算,省人社厅本级往来账款中有41笔三年以上其他应付款未及时清理,合计达1521.49万元。”的问题。

  厅财务审计处已委托辽宁文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厅机关开展专项审计,截至目前已形成专项审计初稿。由于往来款项涉及时间跨度较长,项目内容较多,目前正在进一步核实确认。严格落实《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进一步加强对往来款项的日常核算,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准确。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20年12月中旬前完成

  (20)关于“挤占专项资金,省就人中心在人事考试管理专项经费中列支35.57万元,用于支付水费、物业费等基本支出项目。”的问题。

  省就人中心按照巡视整改要求,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召开党委会,集中审议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工作要求;二是截至10月15日,中心2021年预算及2021-2023年三年项目库计划已经编制完毕,待财政部门审核;三是截至9月30日,向财政厅报告审计情况和审计整改工作计划,请示协助落实整改。截至10月14日,已预留基本预算商品服务支出指标额度35.57万元,待财政收回资金。截至11月初,再次与财政厅确认收回资金计划,省财政厅决定,2020年决算时一并收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1)关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查阅省就人中心固定资产台账发现,财务账面车辆共计29辆,有5台无实物。”的问题。

  省就人中心于9月25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并由徐华副主任带领专班采取多项举措开展工作,包括:通过车管所查询调取了相关车辆情况;咨询了中心法务顾问;约谈了时任司机、时任行政负责人、时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均已退休)10人次并书面签字确认;深入中心档案库房查找相关材料;前后4次到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协商车辆处置事宜,协调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根据约谈了解的情况以及查档提供的材料赴相关部门核实了解车辆去向。经查,5台无实物车辆中,有4台系2012年机构整合时由原省劳动厅所属省就业服务局账面划转。另一台车辆(京AL6132道奇商务车)当时是由辽宁省政府驻京办事处2000年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原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10年使用权,到期后原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于2010年将此车归还给辽宁省政府驻京办事处。由于时任会计没有弄清购买的是使用权,把这辆车的使用权当作产权计入了固定资产账,从而造成了目前账实不符的情况。

  整改结果:一是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和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指导意见,四台车(辽A26030尼桑小客车、辽A29764奥迪轿车、辽A26032解放小货车、辽A04170三星型小客车)做挂账处理。二是京AL6132轿车已查明情况,9月28日中心第47次党委会研究通过《关于京AL6132道奇商务车有关情况的汇报》,正在按照程序办理后续事宜,尽快完成整改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20年12月中旬前完成

  3.整治形式主义不到位

  (22)关于“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于2019年3月下发后直至10月厅党组才完成文件批阅流转,时间长达7个月。”的问题。

  厅党组责成厅办公室牵头,推动解决保密公文运转效率不高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制度。印发了《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保密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的通知》(辽人社保密工委发[2020]1号),明确保密文件运转和办理时限。二是加强硬件保障。建立了保密文件阅文室,配备“三铁一器”并已投入使用;此外,为了提高保密公文分发效率,为保密室配备了保密复印机并更换了机要传输系统专用打印机。三是提高保密素质。除组织专人参加省委保密委组织的保密工作培训,还在全厅开展了保密知识宣传讲座,同时,严格落实涉密文件阅文(借阅)登记制度、领导阅文超时提醒制度。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3)关于“发文精简不到位。省人社厅2019年共计发文78件,较2018年减少25%,但未达到省委规定的30%要求。”的问题。

  厅党组责成厅办公室牵头,针对2019年度精简公文未达标问题转好整改落实。一是明确年度精简发文目标。经与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有关部门协调确认,按照新口径,2020年精简发文目标是“不高于2019年发文数量”。二是严格督促落实。厅办公室着力加强公文制发文审核把关,从严控制发文数量,截至目前,共发文64件,预计全年发文数量低于去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

  1.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

  (24)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省就人中心2017年、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全文照搬厅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内容。2017年以来,省社保中心党委未专题研究部署中心党建工作,未研究制定每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的问题。

  一是省就人中心党委结合厅直属机关党委工作要求,每月制发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并结合中心实际,在完成规定工作的同时做好自选工作,努力打造中心党建工作特色和品牌。

  二是省社保中心立行立改,9月30日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中心党建工作;10月16日,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0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5)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关制度落实不到位。上轮巡视以来,厅党组未对省就人中心党委、省社保中心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2016年以来,省就人中心党委、省社保中心党委均未制定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相关制度,包括:会前向厅直属机关党委汇报学习时间、地点、内容及相关安排,厅机关党委委员现场参加中心组学习,会后向厅直属机关党委报送学习总结等内容。10月21日,厅直属机关党委对两个厅属事业单位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现地检查督导;10月28日、30日,厅机关党委分别指派人员参加了两个中心党委中心组学习。

  二是省就人中心按照2020年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和厅党组有关要求,中心党委认真组织中心组学习,并结合中心实际,适时增加时政热点,如在8月31日中心组学习中增加了学习《习近平关于档案工作、历史学习与研究、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摘编》的内容,对中心人事档案管理和流动人员档案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是省社保中心于10月16日印发《中共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按照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并向厅直属机关党委报告备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不力

  (26)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倾向。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厅党组及两个中心党委仅召开会议简要传达有关精神,均未研究具体落实意见。两中心党建工作硬件投入少,没有设置专门的党员活动室,推进党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滞后。”的问题。

  一是厅党组于10月16日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再次进行深入学习,结合我厅实际,对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进行研究讨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全厅党建工作,印发了《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制度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和《省人社厅关于全面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努力提高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是省就人中心于10月30日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学习研讨。积极调整办公场所,专门设置党员活动室、流动党员活动室和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室,并配套相关设施设备和书籍教材。

  三是省社保中心于10月28日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进行学习研讨。10月29日,省社保中心党委印发了《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细则》。积极调整办公场所,在社保中心12楼设置了专门党员活动室。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7)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不严肃。1个厅机关所属党支部报告中“存在问题和原因剖析”及“下步工作打算”内容连续三年完全相同。1个厅机关所属党支部2018、2019年报告中“存在问题”部分内容完全相同;另1个厅机关所属党支部2017、2018年述职报告中“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内容完全相同。”的问题。

  一是厅直属机关党委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全面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围绕组织健全、制度落实、运行规范、活动经常、档案齐备、作用突出6个方面,组织全厅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对照自查,评估建设水平,查找差距问题,指导各基层党组织针对问题进行了针对性整改,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内容、形式、程序、标准。

  二是10月份,厅领导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党支部书记和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厅直属机关党委指导相关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问题深入剖析反思,进一步压紧压实“一岗双责”,严肃组织建设工作。

  三是11月13日,组织召开全省人社系统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培训会,邀请辽宁省委党校党史教研部副主任李波教授进行授课辅导,进一步提高全省人社系统党务干部综合能力,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8)关于“‘三会一课’有关制度执行不到位。2个厅机关所属党支部2018年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省社保中心某党支部共有10名党员,2019年11月该支部的党日活动仅有1人参加。”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选派机关党委委员参加各基层党组织民主评议;10月份,厅党组成员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党支部书记和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工作质量;厅直属机关党委指导相关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问题深入剖析反思。进一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逐月下发《全厅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具体安排的通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规定动作”;积极筹划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二是省社保中心于每月初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月末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党日活动进行调度;10月13日,指导该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问题深入剖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10月27日,党委书记运用“第一种形态”与该支部书记进行了谈话;9月25日,省社保中心下发通知,组织各支部对2020年7-9月“三会一课”和党日活动情况开展自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9)关于“非公党建工作存在短板。厅直接管理的职业培训学校党建工作督促、推进不力。目前35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1家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均未建立党组织。”的问题。

  认真落实整改要求,一是配合省委组织部研究制定《辽宁省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确定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党建工作任务;二是深化简政放权,会同省民政厅将35家省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1家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管理权移交下放至市里,积极指导相关市人社局做好后续日常管理及党建工作;三是经报请省委组织部同意,成立辽宁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行业党委,指导各市成立本地区行业党委,通过加强对各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党建工作督导力度,推动全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全面加强党建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30)关于“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严格。推荐考察参加人员范围不规范。2017年6月,为安置省就业网领导班子成员,厅党组选拔任用1名正处级、2名副处级领导干部,民主推荐仅在省就业网5名班子成员中进行,考察时也仅在省就业网内部进行。”的问题。

  厅党组和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干部管理“4+10”系列文件精神。10月28日,厅党组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干部拔任(聘)用、职级晋升工作的民主推荐、考察参加人员范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1)关于“执行回避规定不严格。2017年5月,厅党组会议讨论决定1名干部提任时,其作为记录人未回避。”的问题。

  厅领导与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谈话,并作出批评教育。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组织处内人员及厅属事业单位人事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对《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辽宁省公务员任职回避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进行深入学习。今年以来,在干部选拔任(聘)用、干部考察等工作中,严格执行了回避制度并进行事前回避提醒,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水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不齐全。2016年7月以来纪实材料普遍缺少民主推荐汇总表、档案审核意见、上会材料、公示结果报告等。”的问题。

  对于2016年7月以来的民主推荐汇总表、上会材料等进一步收集整理,已归入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文书档案。同时,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组织处内人员及厅属事业单位人事工作人员对干部选拔任(聘)用、职级晋升纪实工作进行了培训。今年以来,在干部选拔任(聘)用、职级晋升工作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辽委办发〔2015〕5号)要求,留存、归档了相关纪实材料。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3)关于“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不到位。2018年5月,2名处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满未考核。”的问题。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进一步深入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2019年以来,严格执行了任职试用期制度,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通过考核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对任职试用期满干部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给予正式任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4)关于“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到位。有的部门未完全按照三定方案核定职数,人事考试中心核定职数1正2副、实配1正3副。”的问题。

  一是对超部门职数配备的副处长进行交流。

  二是对于省人事考试中心超职数配备一名副主任问题,2019年5月,受省委组织部委托,我厅向省委编办申请为省人事考试中心加挂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牌子并核增一名副主任职数。2020年12月,省委编办已批复,同意为省人事考试中心核增一名副主任职数。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5)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1名干部基层工作经历前后认定不一致;1名干部现用名与2015年档案专项审核认定姓名不一致;2名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认定的入党时间,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时间不一致。”的问题。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于10月份,选派该名基层工作经历认定不一致的干部驻村扶贫,重新补充基层工作经历;对姓名不一致干部的姓名已进行重新审核认定;对入党时间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时间不一致干部的入党时间已进行重新审核认定。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对巡视、审计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不到位

  1.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36)关于“2018年以来,厅党组和两个中心党委均未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对整改的问题未能举一反三、持续推进。”的问题。

  一是厅党组积极通过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印发《巡视整改工作指引》等方式,组织全厅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要求;印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巡察工作制度(试行)》,成立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巡察工作;9月1日、4日、30日,10月28日,11月24日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和重点难点问题,将之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坚决做到立行立改;9月27日,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对照检查剖析反思,制定整改措施,研究落实工作;9月11日,印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按照“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要求,印发《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任务分工和责任清单》,定期调度总结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省就人中心于9月9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巡视反馈精神和厅党组工作要求,审议中心《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成立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2020年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9月23日,召开党委会研究审议巡视整改工作台账,班子成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并对台账的每项问题都进行了举一反三,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要求。

  三是省社保中心于9月1日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省委第八巡视组常规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在巡视发现的问题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查摆类似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持续进行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7)关于“巡视反馈问题检讨反思不认真。原省就人局党委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巡视反馈违规提拔干部问题”检讨反思会,会上1名直接责任人就该问题仅做出了“造成效果不好,工作中粗糙,考虑问题不周到,以后注意”的总计22字的简短反思发言。”的问题。

  省就人中心于9月23日召开党委会,对中心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部署,尤其是针对巡视反馈问题中提出的在上一轮巡视反馈问题检讨反思不认真的问题,党委书记主动认领责任,检讨自身存在管党治党不严问题,班子成员也都进行了深刻反思,纷纷表示将引以为戒,在此次巡视整改和今后工作从严把握,不断强化理论学习和政策运用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巡视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38)关于“上一轮巡视反馈的26个问题中,有2个问题未完成整改。巡视反馈意见中关于“机关长期借用的5名工作人员”问题,目前仍未完成清退;关于“省人社厅尚有12个社团清理工作仍在进行中”问题,目前仍有1个社团没有完成注销。”的问题。

  一是长期借用的工作人员已返回到原部门工作。厅党组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厅机关干部管理有关工作的意见(试行)》,对确需临时借用完成专项工作、阶段性重要任务的人员进一步加强了规范管理。

  二是针对尚未注销的社团,已在省民政厅官网提交注销申请,并实时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目前,省民政厅正在进行审批。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20年12月中旬前完成

  3.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有差距

  (39)关于“2016年至2019年审计发现的问题61项,目前仍有14个问题未完成整改。信息系统重复建设投入大,使用效果不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未实现全省统一信息系统,发生开发、维护等相关费用5741.40万元,且尚未实现与“金保工程”信息系统的实时对接。”的问题。

  历年审计尚未完成整改的14个问题,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9个,正在整改5个,具体情况如下:

  ①关于错发服刑人员养老保险金问题(已完成)。省社保中心第一时间已对相关人员养老保险金全部进行停发,并通过多种手段对错发的养老金进行追返。在前期已与公安、民政、司法、教育等部门建立协同机制的基础上,又与民政部门建立了协同工作机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风险防控数据比对工作的通知》,按月开展数据比对,将数据比对内容纳入信息系统进行“事先、事中”监控。

  ②关于职工养老保险未实现省级统一核算,统筹层次不高问题(已完成)。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辽宁省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辽宁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政府责任分担暂行办法》《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统一养老保险政策的若干意见》,搭建了省级统筹政策框架。出台《辽宁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管理暂行办法》,围绕基金统收、统支、核算、对账、账户管理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下发《辽宁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规范了全省企业养老保险业务办理流程。7月1日起,全省全面启动了基金统收统支工作,养老保险基金由省级统一集中,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额缴拨,省级统收统支。

  ③关于设立最低养老金标准问题(正在整改)。积极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从7月1日起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基本实现养老保险政策的统一。我厅将按照人社部《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12号)关于统一制定基本养老金计发过渡办法的要求,拟于2021年上半年统筹研究解决设立最低养老金标准问题。

  ④关于未按规定计发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已完成)。按照审计整改要求,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税务部门加强保费征缴,财政部门及时向参保单位划拨缴费资金,单位主管部门督导参保单位认真履行参保义务。开展督导调研,实地研究解决各市及省本级有关参保单位的难题,探讨研究措施办法。建立工作台帐,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分解到月,责任到人。开展调度通报,分析各市每月工作推进情况,摸清底数,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帮助解答疑难问题。截至目前,全省符合待遇计发条件的改革后退休人员已经全部按照新办法进行待遇计发。

  ⑤关于养老保险基金核算不规范问题(已完成)。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印发《辽宁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辽宁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社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设立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支出户,明确了收入户、支出户核算范围。

  ⑥关于信息系统重复建设投入大、使用效果不佳问题(已完成)。按照审计整改要求,制定并下发全省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经办工作实现了全省统一。全部做好上线计划、数据转换、网络调试和系统测试、权限设置等各项工作。制定全省统一数据转换标准,逐步完成各市数据向省级信息系统集中。召开专门会议,开展全省业务经办和信息系统使用培训。全省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开发完成,并于7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通过“金保工程”专网实现全省业务的实时办理。

  ⑦关于社会保险津贴补贴等政策不一致问题(已完成)。《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统一丧葬抚恤标准属国家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我厅已积极向国家反映此问题。国家人社部正在研究制定规范丧抚待遇政策,并已征求各省意见。待国家出台统一政策后,我省贯彻落实。

  ⑧关于应收未收职业技能鉴定费问题(正在整改)。整改情况:按照审计整改要求,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于10月15日向辽勤集团所属省妇联家政培训学校发出催款函,要求尽快缴款。近期多次协调辽勤集团主要负责人,帮助协调解决款项问题。截至目前,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已催收56.2万元,尚余23.54万元未催缴到位。因辽勤集团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涉及所属省妇联家政培训学校承包协议存在问题,辽勤集团需要走法律程序,会议集体研究。

  ⑨关于流动党员党费收支在原省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实有账户中核算问题(已完成)。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设立专户工作已于10月30日完成审批。

  ⑩关于部分单位银行账户未注销问题(已完成)。原省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失业保险基金收入账户已于2020年5月注销完毕。

  ⑪关于机关办公大楼账实不符问题(正在整改)。厅机关已成立工作专班,邀请第三方公司介入,整理相关档案。由于接层项目时间跨度较长,部分档案需从头补建,经与沈阳市房产、住建、档案等相关部门沟通,已查找、补办、整理出部分档案,待对房产进行规划实测,确定实际面积后按程序补办房产手续。

  ⑫关于已撤销的原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资产未做处理问题(正在整改)。按照审计整改要求,我厅已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部门就车辆处置问题多次沟通,拟通过编制内车辆置换的方式,及时解决车辆问题。置换方案已经厅党组会审议通过,正在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履行程序,预计年底前整改落实完毕。

  ⑬关于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问题(正在整改)。按照审计整改要求,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第一时间已对相关人员失业保险金全部进行停发处理,并通过多种手段对冒领的失业保险金进行追缴。针对拒不归还冒领失业金的人员,近期拟向法院提起诉讼,采用强制手段收回资金。

  ⑭关于省本级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已完成)。省人社厅已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2020年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153号),遴选了24家培训机构,确定了13个就业前景好的培训专业,面向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截至目前,共有13家培训机构组织5679名高校毕业生开展了培训,拟预拨省本级专账资金2038.43万元。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4.主题教育查找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40)关于“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梳理的35个问题中,目前“人社领域行业治乱”等3个问题未整改完毕。”的问题。

  一是关于“农民工欠薪领域恶意欠薪问题”。劳动监察局指导全省各地建立并完善“三金”、“三制”、“人盯人、人盯项目”、“四清零、四兜底”、强化督查检查、严肃追责问责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根治欠薪工作长效机制。全省在建工程项目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分账制、银行按月代发等制度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全省累计收缴工资保证金171.94亿元,累计用于偿还农民工工资22.79亿元,累计返还101.36亿元,账户余额52.71亿元。各地区均建立应急周转金制度,账户余额4.22亿元,资金充盈。今年以来,全省共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790件,为3.3万农民工追发工资待遇11.4亿元,案件量、涉案人数和金额同比分别下降34.3%、32.7%、7.3%。各地均基本实现农民工工资欠薪案件动态清零,新开工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基本实现无拖欠,根治欠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是关于“聚焦共性信访问题化解工作,重点整治农民欠薪问题”。组建了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辽宁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加强对根治欠薪工作的督导落实。形成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拟定《辽宁省根治欠薪问题工作专班方案》,成立省根治欠薪问题工作专班,健立了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加速化解欠薪矛盾纠纷。农民工欠薪共性信访问题基本实现动态“清零”。设立农民工信访接待窗口,组织根治欠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集中接待农民工,对立案受理欠薪案件实行周调度,加强督办力度。农民工信访接待窗口共立案受理461件欠薪案件,已全部销案。组成6个工作组,派驻各市集中对我省存量欠薪案件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311件存量案件开展集中攻坚,已全部销案。

  三是关于“人社系统行风建设,证明材料多问题”。积极推进实现领金全程“不见面”办理。根据人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要求,加强对各市调度和督导,分管厅领导亲自带队赴各市调研,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按照人社部时间节点要求,省本级及各市全部实现了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已全面取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巩固深化巡视整改的工作安排

  (一)坚持党的建设统领,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党的建设工作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带领全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认真领会、准确把握巡视整改工作的深刻内涵,聚焦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工作纪律,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上来,确保时刻与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安排要求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紧盯问题持续推进,按时保质完成巡视整改任务。巡视整改工作越持续深入,越要面对深层次矛盾问题,越要面对沉疴痼癖,厅党组将突出对巩固整改成果的刚性约束力,带领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直面矛盾困难,以高度政治责任紧盯问题持续发力,建立“回头看”和督查通报制度,对6项尚未完成整改的工作,紧盯相关责任部门,严格把控时间、标准、质量要求,定期调度推进情况,督导按时完成任务;对于已经完成的工作,着重关注群众是否满意、成效是否显著、问题是否反弹、举一反三是否有效,担当作为、攻坚克难、久久为功,努力通过巡视整改提升全省人社系统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提升党的建设工作水平。厅党组将进一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性作风锤炼,使党员干部做到思想上高度自觉、行动上坚定有力、工作上带头推进,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章党纪党规意识,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广泛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旗帜鲜明反“四风”、惩治腐败,营造海清河晏的机关氛围,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切切实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巩固深化巡视整改工作全过程。

  (四)坚持高质量发展目标,建章立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厅党组将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把巩固深化巡视整改任务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与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与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结合起来,紧盯关键领域改革、“一网通办”、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任务,在大力促进就业创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根治农民工欠薪、推进强化人社扶贫、实现“一网通办”强化行风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把巡视整改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干部队伍建设,融入人社系统高质量发展,积极助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展。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22955712、17609827006

    邮政信箱: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号机关党委(收)

    电子邮箱:jgdw5712@163.com。

  中共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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