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8 23:10:09 点击: 次 来源:高校人才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洛江区委报道组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文字采编记者(劳务派遣)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和事业心强,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4年后出生),有媒体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类相关专业,熟练掌握新闻采写及摄影技能,能够独立完成新闻采编工作; 三、岗位职责 1.以日常文字新闻采编为主; 2.新闻专题策划与采编; 3.摄影。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至9月18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洛江区委报道组采编记者招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j22633911@126.com。 五、招聘方式 笔试与面试(个人的工作经历及表现)相结合。 六、薪资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洛江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洛江区委报道组新闻采编人员工资待遇发放暂行办法(试行)执行,实行动态管理,两年一聘,根据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七、其它事项 (1)报名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遇到与招聘有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联系人小许,联系电话:0595-22633911,15259501987。 (2)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报道组 2020年9月7日 附件下载: 来源: http://www.qzlj.gov.cn/zwgk/xwzx/tzgg/202009/t20200907_2420408.htm 查看次数:次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校人才网官方微信(微信号:Gaoxiaojob)。 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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