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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2-03 12:24:01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0578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和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意见,现就2019年度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下简称“省突贡”)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数量

(一)推荐数量:省突贡每三年选拔一次,每次不超过75名。各市、各有关单位请根据下达的推荐人选控制数(附件)推荐。其他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可对照选拔条件推荐人选,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申报(原则上不超过2人)。

(二)选拔条件:推荐人选应是在我省科学技术和现代化建设中做出过突出贡献,特别是围绕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及八大万亿产业,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基层和工作一线中青年专业人才,不推荐副厅级或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干部。具体条件见《办法》第六条。

二、推荐程序

(一)人选申报。申报人登录浙江省高层次人才项目管理平台(http://gccrc.zjhrss.gov.cn)进行网上申报,上传获奖证书、代表性论文、参加过的科技项目等相关申报佐证材料,并导出《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经单位审核后逐级上报。

(二)评议推荐。各市人力社保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对上报材料审核后(需在佐证材料上加盖审核章),组织3名及以上同行知名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议。根据专家评议意见,提出拟推荐人选,并进行全信息(除涉密材料外)公示、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三)人选报送。公示及征求意见无异议,经设区市政府或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

三、有关要求

(一)宣传发动。开展省突贡选拔工作,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推进中青年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推荐选拔工作顺利实施。

(二)材料和时间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请出具人选推荐情况的综合报告,并附《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以及经审核盖章的推荐人选佐证材料复印件等材料(上述材料各一份),于2019910日前报送省人力社保厅,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报送材料涉及秘密的,原则上要求脱密处理,无法脱密的,请注明密级,通过线下机要渠道报送。

联系方式:省人力社保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朱淑梅,0571-87052533;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王丹,0571-87651281(兼传真)、13957183065

通信地址:杭州市古翠路50号浙江人力社保大楼421室,邮编:310012,电子邮箱:2246353677@qq.com

 

附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控制数(见纸质文件)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718



   2019年度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人选工作系统申报流程说明.doc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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