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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宁蒗县2020年农村优秀人才回引公告

时间:2020-07-11 22:44:57    点击: 次   来源:纳职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为深入实施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吸引各类优秀人才扎根农村基层参与脱贫攻坚、接力乡村振兴,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发挥乡镇青年人才党支部作用实施农村优秀人才回引计划的通知》(云组通〔2020〕11号)精神,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择优回引一批业务精、素质好、能力强的农村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引职位

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助理、村(社区)主任助理50名。具体服务地以户籍所在村(社区)为主,可适当扩大到本乡(镇)范围内。


二、报名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基层工作,有奉献精神。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之后出生),有回乡创业项目、在外创业成功人士、带着项目回来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之后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身体健康,态度端正。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报名:正在接受或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的;受到党、政纪处分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其他经讨论认为不适合报名的。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0日-13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各考生所在乡(镇)。


四、回引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考人员所在乡镇审核、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确定拟回引人员、公示、试用、正式任职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回引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回引条件的,一律取消回引资格。

(一)发布公告

分别在宁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宁蒗电视台、宁蒗先锋等门户网站发布。乡(镇)党委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要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扎实广泛做好宣传发动。

(二)乡镇审核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营业执照、创业计划书或创业项目报告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照3张,如实填写《宁蒗县农村优秀人才回引报名表》并签订《诚信竞争及服从组织安排承诺书》(见附件)到所在乡(镇)党委报名。所在乡(镇)党委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把关,对其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群众口碑等作出客观评价,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党委章。对于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态度不端正、推诿扯皮、群众口碑不好的,不得推荐报考。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14日-15日

经乡(镇)审核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乡(镇)党委将有关材料报送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适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并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认识、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能力、为民服务理念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县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对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日常表现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若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情况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在通过资格复审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从面试当天起算,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否则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综合情况和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政治表现、现实思想表现、群众公认程度等情况。若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的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相关评价和考察。

县委组织部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或体检不合格的,顺延递补进行体检。

(六)确定人选及公示

按照招考要求,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岗位匹配等情况确定拟回引人员。拟回引人员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试用及正式任职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影响回引的,作为拟回引人员,并实行试用期考核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回引手续,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回引资格。


五、岗位保障

(一)定岗职务。任职对象系中共正式党员的挂任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助理,不是中共正式党员的挂任村(社区)主任助理,参与工作分工,期限为3年;聘期届满,自行停止相关待遇和政策,按届满期时政策执行。

(二)报酬待遇。任职期间签订人才回引协议,享受村(社区)干部副职基本报酬,如现职村(社区)干部待遇调整,挂职人员待遇相应调整,协议期满,现有待遇自行停止。

(三)培养方向。对表现突出、党员群众公认的,在2021年及以后村(社区)集中换届时,优先提名参加村级换届选举。

(四)贷款扶持。回引人才创业项目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优先推荐申报“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和共产党员带领群众致富创业贷款。

(五)考核及管理。回引人才的考核及管理,由县委组织部制定具体办法,按具体办法进行严格管理。对不服从管理、发挥作用不明显的,及时解除回引,终止执行所有政策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一)参加公开招考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等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确保招考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二)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遴选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和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回引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招考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公布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县纪委监察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招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组织股:0888-5529633

大兴镇人民政府:0888-5521875

永宁镇人民政府:0888-5861012

烂泥箐乡人民政府:0888-5876001

西川乡人民政府:0888-5891001

战河镇人民政府:0888-5831172

金棉乡人民政府:0888-5817001

蝉战河乡人民政府:0888-5846011

宁利乡人民政府:0888-5811004

红桥镇人民政府:0888-5851089

新营盘乡人民政府:0888-5871006

跑马坪乡人民政府:0888-5841009

翠玉乡人民政府:0888-5856089

西布河乡人民政府:0888-5897017

永宁坪乡人民政府:0888-5836002

拉伯乡人民政府:0888-5867002

监督电话:0888-5525366


中共宁蒗县委组织部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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