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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0-07-04 00:57:33    点击: 次   来源:辽宁人社局网站    作者:佚名 - 小 + 大

辽人社函〔2020〕130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抚示范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高级研修项目是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平台,是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的重要抓手。在广泛征集选题、集体审核论证、专家评议的基础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2020年组织实施13期高级研修项目。现将《2020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省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执行。

  一、按计划完成研修任务。各高级研修项目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确定的研修选题、举办地点实施高级研修项目。在每期项目举办前,按照规定的格式标准拟定研修通知,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下发。承办单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既定研修项目举办时间和地点等事项,请提前沟通,并将有关情况书面说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

  二、切实保证研修质量。承办单位要认真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和《辽宁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班管理办法》,严格学员招收范围和条件,保证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每期研修人数不少于60人,研修时间5天左右;省级研修项目每期研修人数不少于50人,研修时间3天以上。未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主办单位不得更改研修项目名称和内容。要依据研修主题,邀请行业权威专家授课,采取多种有效方式组织研修,真正发挥高级研修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认真进行项目总结。高研班结束后,承办单位应对高研班成效进行评估,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高研班总结报告、学员名册、学员满意度测评统计表、经费决算表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学员结业时,将学员参加研修的相应学时直接计入继续教育证书,作为其个人专业技术经历和接受继续教育的重要证明。没有继续教育证书的学员,承办单位要及时与省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培训处联系,免费领取继续教育证书。

  四、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经费由人社部资助,每期上限16万元。省级高级研修项目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每期5万元标准给予经费资助,超支部分由承办单位承担。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高级研修项目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等。高研班除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外,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要按照国家、省财政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加强管理,专款专用,确保经费使用效益。

  各高级研修项目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廉政建设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不得借实地考察培训名义组织学员变相旅游。要切实加强学员管理服务工作,促进学员端正学风,严谨治学,力争学有所用。每期高研班举办期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都将派出专人现场督导巡查,确保高级研修项目顺利实施。

  联系人:杨帅

  联系电话:024-22904752

  附件:1.2020年辽宁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研修项目计划

        2.2020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经费决算表

        3.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学员满意度测评表

        4.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学员满意度测评统计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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