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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时间:2020-06-21 14:00:23    点击: 次   来源:广西人才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创建于1965年,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优秀单位(广西唯一),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单位,全国首批百所高职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广西首批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院校,自治区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自治区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高职院校网络思政工作创新示范案例50强,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自治区首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自治区安全文明校园,自治区文明单位和南宁市生态园林单位,连续17年荣获“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先进集体、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8年学院荣获“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50强)”,是广西唯一获此殊荣的高职院校。2019年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同时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万余人,有来自泰国、越南、老挝、马来西亚等东盟国家全日制留学生和交换生近200人。设有农业与环境工程学院、食品与生物技术学院、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艺术传媒与建筑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经贸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研究部等7个教学机构,招生专业51个。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高层次人才人员12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符合我院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 曾在招聘考试任一环节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 不符合所报考岗位条件的人员;
7.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8. 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自治区农垦局(广西农垦集团)网站(www.gxnk.com.cn)、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zjy.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zjy.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自2020 年6月19日至2020年7月30日17:30止,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无效。
2.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填写《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基本信息表》(附件3),并将附件2、附件3(不能用扫描件)以及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近期蓝底1寸电子照片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压缩后,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gzrsc@188.com(其他邮箱不予受理),邮件主题设定为“岗位号+岗位名称+姓名+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高层次人才”(例如:1 +茶叶专业教师+张三+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3. 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出现同一人报多个岗位,或所报岗位序号和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均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已发送报名邮件的考生,注意查收由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回复的确认考生报名成功的邮件,未收到回复邮件的考生请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进行电话确认。
(3)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专业相一致。
(二)资格审查
1.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3. 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考试与考核
1. 考试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主要考察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电话通知)。
2.考核
学院将成立考核小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1)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2)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3)根据考核结果,由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考核过程中如发现档案有造假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体检
体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录用体检要求开展。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确定人选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对象,根据考核工作小组的考核意见,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公开招聘结果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农垦信息网和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报自治区农垦局核准,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编办备案,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工作等相关手续。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及《广西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及高技能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3. 工资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有关规定及《广西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及高技能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实行回避制度
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4213479(学院纪检监察室)。
七、有关说明
(一)本公告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年龄要求:均以4月20日为起始时间点。如“40周岁以下”,是指在1979年4月20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江南区明阳工业园明阳大道19号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李老师、农老师
咨询电话:0771-421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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