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天津 > 文章 当前位置: 天津 > 文章

“千企万人”支持计划

时间:2020-02-02 17:16:31    点击: 次   来源:天津人才工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经国家或本市有关部门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研发平台的企业,可直接进入“千企万人”支持计划。

2、建有自有研发机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技术和产品的科技“小巨人”企业,或者以创新联盟、协同创新等方式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并承担市级以上科技创新或产业化项目的企业,可申请进入“千企万人”支持计划。

二、支持政策:

1、鼓励企业新建、升级研发平台。对企业研发平台发挥作用明显,且成功升级为国家级平台的,给予30至50万元专项资金补贴,用于提升研发平台软硬件设施水平。

2、支持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对企业研发平台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两院院士的,每引进1人给予该研发平台30万元经费资助;对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等高端人才的,每引进1人给予该研发平台10万元经费资助。

3、鼓励企业加快培养人才。优先选派企业研发平台的核心成员,提供国内外学习、培训或开展合作交流的机会,重点支持申报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国家级人才工程(计划),每入选1人给予该研发平台10万元经费资助。

4、对引进高层次研发人员5人及以上,研发团队有1人及以上入选市级人才培养或引进计划,并取得授权发明专利等科技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及以上的研发平台,给予一次性专项资助30万元。

5、对引进高层次研发人员10人及以上,研发团队有1人及以上入选国家级人才培养或引进计划,取得市级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并已进入中试或样机(品)制造阶段,具有稳定的实验数据和中试产品的研发平台,给予一次性专项资助50万元。

6、对引进某一专业技术领域的领军人才,主持重大研发或市级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攻克核心技术难题,明显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的研发平台,给予一次性专项资助80万元。

7、对引进两院院士或“863”计划、“973”计划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主持人,并实现科研成果产业化,示范带动作用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研发平台,给予一次性专项资助100万元。

上一篇: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

下一篇:“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

推荐阅读
皖ICP备20008326号-9  |   QQ:859242200  |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人力资源产业园  |  电话:13295639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