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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

时间:2020-02-02 17:16:35    点击: 次   来源:天津人才工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一、培养对象

培养对象为我市高成长型、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企业经理人。重点是我市航空航天、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国防科技和轻工纺织等八大优势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经理人。

培养对象须同时满足个人条件和企业条件。

(一)个人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2.具有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的董事长或总经理。

3.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

4.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经营管理能力。

5.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二)企业条件

1.主营业务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或年均增长在20%以上。

2.掌握核心技术,拥有处于有效期内的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已经产业化或为社会提供服务。

3.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

4.在细分行业内居于全国前十名。

二、政策与措施:

(一)建立专门人才库。经选拔批准的人选,进入市及区县科技型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

(二)实施企业家培训计划。入选人选纳入市委组织部管理干部培训计划,培训方式主要包括:

1.集中专题培训。邀请在危机管理、企业战略、创新政策、上市投融资、市场营销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国内外专家来津专题授课,组织各种学习交流活动。每年培训不少于200人次。

2.学习交流与考察培训。组织入选人选到国内先进地区、典型企事业单位考察交流。每年组织50人参加。

3.国外学习培训。组织入选人选到发达国家进行长期或短期高级研修。每年培训40人。

(三)进行个性化培养。根据入选人选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通过选送研修、参加EMBA学位班、实践锻炼、以及承担重大科技项目等多种形式,帮助他们拓宽视野、更新理念,着力提升创新能力和国际化素养。

(四)支持人选创新发展。把培养新型企业家与培养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结合起来,把专家型的入选人选纳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在申报国家和我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各类科技奖项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五)建设一批培训基地。依托中国科学院、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跨国公司、专业培训机构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建成一批专门培训基地。

(六)推进企业技术创新。推动所有入选人选所在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建立产学研合作联盟。支持入选人选所在企业建设企业重点实验室、生产力促进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企业院士工作站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

(七)强化科技金融结合。将入选人选所在企业作为科技与金融结合的重点,结合“一企一策”和科技“小巨人”企业上市培育工作的开展,大力落实政府贴息、商业担保补贴、政策性担保、股权投资、天使投资等各项扶持政策,增强企业运用金融工具的意识和能力,促进企业加快发展壮大。

(八)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通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扶持入选人选所在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制定,及申请国内外专利。支持入选人选所在企业申请各种资质认证,鼓励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品牌战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九)弘扬企业文化。推动入选人选所在企业营造开拓创新、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服务社会的企业文化,把自主创新、守法诚信和将企业做大做强变为自觉行动。利用各种传媒,大力宣传入选人选创业故事,扩大社会影响力,积极营造尊重企业家、支持爱护企业家、崇尚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舆论导向和氛围。

(十)提供优质服务。优化各类服务资源,提升服务能力。组建“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协会”,鼓励各区县、各功能区组建“新型企业家协会”,搭建企业家交流平台。建立科技特派员为入选人选所在企业长效服务的机制,形成1000人的科技特派员的队伍。强化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区县服务工作组的工作,加大对入选人选所在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强处级以上干部对入选人选所在企业的帮扶,为促进企业做大做强、企业家快速成长提供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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