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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时间:2020-02-02 17:16:50    点击: 次   来源:天津人才工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一、申报条件:

(一)所在单位执有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且注册地在天津市;

(二)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所在单位三年内无重大质量问题;

(三)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含研究生就读时间)15年以上(有特殊贡献者除外),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或本行业一级注册执业资格;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以评选当年6月30日为计算截止日期);

(五)为勘察设计行业相关专业领域的学术、专业带头人,曾多次主持过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含境外项目)的勘察或设计,项目技术水平达到同期、同类型项目的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效益良好,个人贡献突出;

(六)在技术创新、新技术推广应用以及解决重大工程建设技术难题方面成效显著,主持的工程项目获得过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或国家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银奖及以上奖项,国家科技进步奖,并获得荣誉证书;

(七)在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理论上有较高造诣,有专著或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在国内外产生较大影响。

二、支持政策:

1、天津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市人才发展基金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

2、荣获天津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称号,将作为申报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基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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