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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技能大师

时间:2020-02-02 17:16:58    点击: 次   来源:天津人才工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一、申报条件: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培训机构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行业内拥有公信力和话语权,从事技术含量高、覆盖面广、代表性强的职业(工种),或是某行业的主体职业(工种),年龄在55周岁以下,并在生产服务或教学一线岗位的技师、高级技师,或具有绝技绝活的民间能工巧匠。同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职业技能水平在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在开展技术革新改造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绝招绝技,创造了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方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3、在开展技能交流、带徒传艺等方面贡献突出,培养出一定数量的优秀技能人才;

4、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天津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天津市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

5、近两年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5名、二类技能竞赛前3名获得者,或市级一类技能竞赛前3名、二类技能竞赛第1名获得者;

6、掌握传统民间工艺,具有绝技绝活,并具有带徒传艺能力的能工巧匠。

二、支持政策:

1、授予荣誉称号。评选出的技能大师,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天津市技能大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2、支持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市人才发展基金为“天津市技能大师”一次性提供30万元特殊经费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主管委局或区县可给予相应匹配。经费用于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技术攻关创新,传统技术工艺、绝技绝活传承和高技能人才培养。

3、给予培训费补贴。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相关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费和鉴定费补贴。

4、优先推荐参加相关评选。对取得“天津市技能大师”称号的人员,市人力社保部门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技能大师、“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相关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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