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5 11:11:52 点击: 次 来源:上海人社局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人社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2号)和本市《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减轻企业负担若干政策的通知》(沪人社办〔2020〕44号)及《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稳就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就〔2020〕52号)要求,拟于2020年5月向以下5907家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发放稳岗返还。现公示如下: (单位清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即日起5天,即5月13日至5月17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市人社局咨询电话12333。 支付当日会将申请单位与“上海市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系统”再次比对校验,如为严重失信责任主体,将不予发放稳岗返还。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 2020年5月13日 相关稿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