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0 20:59:13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玉溪市抚仙湖水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四)坚持专业对口、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3.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5.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参加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3.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4.参加招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5名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彩虹路59号2幢508室,联系方式:李女士18508775290、鲁女士13038662008)。 3.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须提交《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简历、工作证明及所持相关职称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小1寸照片1张,除工作证明外,其余原件初审完成后现场退还本人。 4.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自愿交报名考试费50元。 (三)资格审查 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依据应聘条件,对考生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及所提交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招聘公告》及职位要求应聘。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招聘要求、简历及相关证书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每位考生只能报考本次招聘所列岗位中的一个岗位,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四)组织面试 1.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列,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分数未达到70分及以上的,不予聘用。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届时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面试加试方式解决。 (六)体检 体检必须到县(区)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其他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严禁弄虚作假、隐瞒病史、冒名顶替体检,一经发现视为体检不合格,一律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项目不得缺项。首次体检不合格,在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级医院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用自理。 (七)组织考察 由玉溪市抚仙湖水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人事档案专项核查,并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与职位相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再次核实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考察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结果意见,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 若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体检、组织考察不合格的,或自行放弃体检、组织考察的考生,由玉溪市抚仙湖水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 体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玉溪人才网、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有影响聘用的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劳动合同、薪酬待遇 由招聘用人单位与新进员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签订用工合同,期限至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止,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根据公司有关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按照公司有关薪酬制度执行;试用期满考核未通过的,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聘期内按照用人单位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及管理。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现场签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并提供48小时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如医院未提供原件须打印手机电子报告纸质版,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五、其它事项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报考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经玉溪市抚仙湖水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玉溪宸才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研究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五)本次公开招聘过程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全程进行监督,并将所有痕迹化材料进行备案、存档。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抚仙湖水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具体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