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7 11:54:24 点击: 次 来源:上海人社局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一、工作站简介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简称上海市质检院)2018年10月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人社部函〔2018〕127号),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置的非营利性公益科研类政府实验室,是国家级上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上海市质检院始终坚持“科技兴检、人才强检”的核心战略,坚持服务上海经济社会的建设发展,为上海建设“全球科创中心”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撑和检测技术服务。 我们热诚欢迎海内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精英加入我站作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将本期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事项公告如下: 二、研究课题、研究任务及合作导师
三、招收条件 1.在国内外已经获得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者,具有与研究课题相符的专业背景。 2.年龄35岁以下,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校读博士期间或工作期间已有相近方向的研究经验。 4.具备与研究课题相关的研究能力和理论知识。 5.具有较强的沟通和表达能力,以及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6.能够全脱产在本站进行研究工作。 四、申请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工作站联合招收)一式五份(由申请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注册并填写后在线生成)(工作站单位: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流动站单位:复旦大学)。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暂未拿到证书者可由学位授予部门出具决定授予学位的书面证明或其已通过论文答辩的决议书复印件。 3.培养单位证明或有关用人单位同意做博士后的意见(属国家统一分配的博士毕业生,由博士生培养单位的有关主管部门提供书面证明;凡委托、在职、定向培养及其他已有工作分配协议的申请人,提交原工作单位或有关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本人做博士后的意见)。 4.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还须提交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推荐意见》表及留学证明。 5.拟报课题的研究计划表(见附件)。 6.其他材料:提供反映本人品德、学业、业绩、政治面貌、身体状况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包括核实《博士后申请表》填写内容的材料等,其中身体状况材料要求提供二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 报名材料妥善保管,恕不退还。 五、在站工作期间的有关待遇 1.我院将为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生活服务。工资津贴为25-30万元/年(税前);其他基本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我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2.申请人面试后一经录用,即签订工作协议书,随时进站工作。 3.博士后研究人员到站工作期限为2年,以工作协议书约定为准。 六、截止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6月10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江月路900号1号楼217室 邮 编:200214 联系电话:021-54336109 联系人:杨老师 E-mail:yangjw@sqi.org.cn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2020年4月26日 相关稿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