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疆 > 文章 当前位置: 新疆 > 文章

新疆阜康市招聘到村工作大学生_社区工作者47人简章

时间:2022-08-10 16:46:19    点击: 次   来源:新疆人才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阜康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到村工作大学生、社区工作者简章

为全面落实区、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作的文件精神,不断充实村(社区)工作力量,提高村(社区)服务水平,结合阜康市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和到村工作大学生,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计47个岗位47人,其中到村工作大学生16人,社区工作者31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阜康市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到村工作大学生、社区工作者人员考试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8月8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8月8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有关年龄的计算方法可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毕业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5.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人员;

6.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人员;

7.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人员;

8.阜康市公安系统在岗警务辅助人员、协警、在岗到村工作大学生和社区工作者;

9.在合同期限内辞职未满3年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社区工作者和到村工作大学生;

10.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到村工作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情形的。

三、笔试加分项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10分;

2.复转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5分;

3.“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1年(以整年计算)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每满一年笔试成绩加5分,最高不超过10分;

4.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条件的不累计加分,按照就高的原则加分。

本次公开招聘中要求的服务期限、工作经历等涉及时限要求的,均截止至2022年8月10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8月10日,通过阜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fk.gov.cn)、“阜康党建”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简章。

(一)报名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2022年8月10日至8月16日(休息日正常报名),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2.报名要求:符合招聘简章规定及《岗位表》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携带《阜康市2022年公开招聘到村工作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在阜康市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3个月以内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到阜康市委组织部“访惠聚”办(阜康市公安局办公楼7楼711办公室)现场报名。

(二)笔试

1.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2.笔试时间:拟定于8月20日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具体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汉语命题、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4.加分认定: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截止日前,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阜康市委组织部(报名处)进行加分认定手续。其中: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市团委出具的证明及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所服务乡镇及人社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及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复转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将统一公布。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行公示。

(三)面试

1.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未达到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

(1)面试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开始后到达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证明其身份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工作结束后,及时汇总笔试和面试成绩统一公布。

(四)体检

根据报考职位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体检工作参照《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修订)》(昌州人通〔2009〕112号)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标准开展。

2.统一组织考生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采取编号、隐名的方式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一次。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报考职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应聘人员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下载《阜康市公开招聘到村工作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政审表》(在阜康市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填写、盖章后交至市委组织部。政审主要了解掌握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应聘人员报名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如政审出现不合格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并进行政审。

(六)公示

通过阜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fk.gov.cn)、“阜康党建”微信公众号,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通过公示确定的人员,根据所报考乡镇(街道)所辖村(社区)工作需要进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视为自动放弃。到村工作大学生由各村所在的乡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社区工作者由各社区所在乡镇(街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执行,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三个月,并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进行管理。

(八)调剂

招聘职位出现空岗时,从同意调剂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照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择优聘用。

四、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事宜由阜康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阜康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均通过阜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fk.gov.cn)及“阜康党建”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发布。

报名地点:阜康市委组织部“访惠聚”办(阜康市公安局办公楼7楼711办公室)

咨询电话:0994-3229387

附件1:阜康市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到村工作大学生岗位表

附件2:2022年阜康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到村工作大学生报名表

附件3:阜康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到村工作大学生政审表

上一篇:2022年新疆克拉玛依市乌苏市教科系统选调44名教师公告

下一篇:2022年新疆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肿瘤医院)招聘35人公告

推荐阅读
皖ICP备20008326号-9  |   QQ:859242200  |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人力资源产业园  |  电话:13295639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