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05 08:25:18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并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共2人,男女不限,其中:文秘岗位1人、平台系统运行操作岗位1人。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 (三)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具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经历的优先(需要提供原工作单位证明材料)。 (四)具备《就业失业登记证》,且已登记失业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的其他条件。 (五)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3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六)具有红河州城镇居民户籍(截止2022年6月30日),蒙自城镇居民户籍优先。 (七)能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及各种应用软件,具备一定的文字材料写作基础等,具有良好的保密意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至8月26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将以下材料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1020930212@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公益性+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873-3738246。 (三)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资格审核 委托蒙自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六、考评方法、步骤和内容 (一)资格审查和经历业绩评价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报名信息采集表》工作简历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按每个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七、体检及聘用 通过面试的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它事项 (一)所招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范围。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录用,与红河州应急管理局签订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试用期工资2000元,正式录用后工资为每人每月3000元(不含单位缴纳五险)。 (四)聘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者,根据劳动合同给予解聘。 附件: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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