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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第十六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及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候选个人的通知

时间:2022-07-22 21:59:12    点击: 次   来源:辽宁人社局网站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61号)及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我省推荐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技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

  3.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鼓励各单位优先推荐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从事重大战略(五大安全)、重大工程(省政府明确的15项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须来自生产服务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秉承工匠精神的在岗人员。候选人技术技能水平应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鼓励各单位优先推荐从事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三)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推荐对象应从基层企业、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就业训练中心等单位中择优推荐。候选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技能人才工作决策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参与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等工作,技能人才培育成效突出。优先推荐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成效显著的单位。

  (四)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推荐对象应从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员工、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或职业培训机构实训教师、公共实训基地实训教师、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指导专家和教练等直接从事技能人才培养的基层工作者中择优推荐。候选人应具有丰富的一线工作经验,技艺精湛,在技能人才培养、技术攻关、教学研究、竞赛指导等方面有突出业绩或贡献。优先推荐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成效显著的个人。

  二、推荐名额和办法

  本次评选表彰分配给辽宁的推荐名额是中华技能大奖1人,全国技术能手3人(另有1人后备),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1家、个人1名。本次推荐工作采取省市两级选拔的办法,先由市向省推荐,省择优向部推荐(各市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需申报材料

  (一)《中华技能大奖申报表》(附件3,一式七份);

  (二)《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评选表彰用)》(附件4,一式七份);

  (三)《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申报表》(附件5,一式七份);

  (四)《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申报表》(附件6,一式七份);

  (五)各申报单位及个人事迹材料(一式七份);

  (六)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七份);

  (七)《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表》(附件7,一式两份);

  (八)《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推荐表》(附件8,一式两份);

  (九)《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个人推荐表》(附件9,一式两份)。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要高度重视遴选推荐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宣传发动,严格标准条件,规范审核程序,确保推荐质量,认真细致做好筛选和材料整理报送工作,切实做到申报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无误。

  (二)严格规范填写相关信息,认真阅读《申报材料要求》(附件2)和《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填表说明》(附件10),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参评。

  (三)按照人社部函〔2022〕61号文件要求,国资委负责推荐中央企业候选人,军队政治工作部门负责推荐专项候选人,工商联负责推荐民营企业候选人,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轻工业联合会、纺织工业联合会、煤炭工业协会、电力企业联合会、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建筑材料联合会、商业联合会、钢铁工业协会、机械工业联合会等行业组织、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印钞造币公司、邮政集团公司、工程物理研究院等均有专项推荐指标。各市要与本地区相关单位做好协调和信息沟通,避免同一推荐对象多头申报。

  (四)各地不得推荐在(驻)辽中央企业人员参评全国技术能手,可参评中华技能大奖。不得推荐现任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退休人员参评。曾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个人的,不得申报同类奖项。同一候选人不得同时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重复和多头申报推荐视为无效。

  (五)各项材料务于2022年8月8日前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时将电子版(应与纸质材料内容和排版完全一致)发至电子邮箱,逾期不受理。我们将组织专家评审并报党组审议后推荐到人社部。

  联 系 人:田富

  联系电话:024-22955377

  电子邮箱:lnrszjc@163.com

  附件:1.各市推荐候选名额分配表

        2.申报材料要求

        3.中华技能大奖申报表

        4.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评选表彰用)

        5.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申报表

        6.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申报表

        7.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表

        8.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推荐表

        9.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个人推荐表

        10.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填表说明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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