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30 20:34:28 点击: 次 来源:纳职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广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是属于国有企业,成立于 2016 年8月,注册资本3亿元,由广南县财政局单独出资组建。从事经营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铁路、城镇道路的投资和建设、项目投资和对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道路工程建设;公路工程、水利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棚户区改造、园区建设;广南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其他事项;物业管理服务;餐饮服务,是广南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建设实的投融资公司、承贷主体、承担着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其他事项等工作。公司下有云南卓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广南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两个子公司。 结合工作需要我司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会计2名(本部1名,子公司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三、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到广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现场报名或投递至邮箱1192361594@qq.com,地址:广南县莲城镇永安社区北宁路120号。 (二)应聘岗位的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4月24日17: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职位要求: (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会计专业。 (2)、有2年以上房地产相关工作经验,中级以上职称优先。 (3)、熟练使用财务及Office等办公软件。 2.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书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业绩和所聘岗位要求相符的有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证件取得时间和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报名资料将不退回)。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将根据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人数以及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到公司参加面试。 四、考试方式 以面试综合成绩为主。 五、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岗位待遇 经考察审核、体检合格无异议者予以聘用。所招聘的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为19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过后按照公司薪酬制度发放。签订合同后购买五险一金,绩效年终奖、周末双休、法定假期、带薪年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工会福利,每年公司免费体检一次。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单位遵守招聘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法规进行回避。 (三)在本次招聘程序的任一环节,应聘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填报不实信息;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 3.面试(测试)过程中作弊的; 4.其它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公司权限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未尽事宜由广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6-3068349 十、招聘职员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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