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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政策简介

时间:2022-05-23 21:13:20    点击: 次   来源:内蒙古人才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是自治区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基层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就业岗位接收高校毕业生的一项基层项目。旨在培养造就一批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经过实践锻炼的管理、研发和生产技能人才,为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储备人才、积蓄力量,推动实施创业就业工程和人才强区工程。

一、储备高校毕业生招募对象

内蒙古自治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及毕业三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已参加过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目前在岗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均不在招募范围内。

二、服务期限

2年,签订《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协议》。

三、服务期间待遇

高校毕业生参加人才储备与所在储备单位签订《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协议》,享受与所在储备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储备单位为储备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政府对参加人才储备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的补贴(由自治区财政承担500元,储备基地税收入库的地方财政承担200元),申报储备人员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体检,体检合格的人员享受储备资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颁发《高校毕业生面向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证书》。

四、服务期满后享受的政策

1.全区公务员考录安排一定比例的职位,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定向考录。

2.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

3.在服务地参加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受盟市、旗县户籍限制。凡在自治区境内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服务期限计算工龄。

4.在今后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五、业务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30—17∶00

咨询地点: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与科尔沁北路交汇处,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大学科技园8号楼709室。

咨询电话:0471-6537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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