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08 17:20:00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当前,全国疫情多点频发,省内部分地市出现疫情,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要求部署,严格落实“早快准严细实”要求,精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缓解我县疫情防控流调工作的压力。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饶河县卫生健康局现面向县辖区招聘流行病学调查员10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饶河县户籍,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相关专业优先),年龄为35(含)周岁以下(即指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 3、热爱岗位工作,敢于担当,责任心强,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 4、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我县在职的事业编制人员; (三)在职缴纳社保人员; (四)现役军人、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五)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二)考试 考试方式: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即为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测试相关专业知识及面试人员的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及处理复杂问题的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数量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按照相关要求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费考生自理。 (四)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 被确定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聘用协议,试用期为2个月,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所有拟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协议,每个聘期为1年,工资待遇为3000元/月(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由参保人承担。不享受住房公积金、年终第13个月奖金及取暖补贴。)。合同期内如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解决。 四、其他 公告日期为 咨询电话:0469—5622889 附件:1、饶河县卫生健康局招聘流行病学调查员报名表 饶河县卫生健康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