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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3-24 22:02:49    点击: 次   来源:北京人社局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京人社专技字﹝2020﹞22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加大博士后工作对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的支持力度,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北京“四个中心”建设进程,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发〔2020〕10号)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市属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和本市行政区域内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一项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4.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二)推荐条件

   1.建有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科研创新平台。

   2.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3.近五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

   4.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家或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且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

   5.获得国家监管机构、行业协会较高评级或企业资质,整体技术水平或重点科研领域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具有行业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

   6.能够充分体现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企事业单位。

   7.承担重要社会服务功能,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的高端新型科研组织或省部级以上直属科研文化单位。

   8.建有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且已有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

   9.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须有三家以上符合申报条件的园区内单位同时申请设立园区分站)。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或各主管单位。

(二)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主管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可根据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择优排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评审,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给定的推荐指标数,择优确定我市推荐单位,并指导被推荐的申报单位,按规定时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首页,进入“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专项入口,按照网上申报须知的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四)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批准后,下发设站通知。

三、报送材料内容

(一)《申报表》一式两份(申报材料涉密的单位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七份)、《推荐单位一览表》一份及电子版。

(二)证明材料一套,内容包括:与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和《申报表》中涉及到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与《申报表》一并装订成册。证明材料请勿超过20页。

申报材料内容涉密的需在《申报表》封面醒目位置加以注明。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和《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做好博士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有关精神,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北京“四个中心”建设进程,加速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巩固发展博士后制度优势的高度,切实做好各项组织管理工作,推动博士后事业科学发展。

(二)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主管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要加大宣传,向申报单位详细介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报条件、相关要求和管理制度,做好跟踪服务。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确保申报推荐工作公平、公正。

(三)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提供证明材料。

五、报送时间、地点

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快递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处(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B322房间),以快递寄出日期为限,逾期不再接收材料。申报材料涉密的单位不得快递,须派专人按保密规定报送。

联系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袁  野 63161721 13810795914

李世贵 63167398 13552011783

邮  箱:kly2301@163.com

附件:1.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表

          2.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填表说明

          3. 2020年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单位一览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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