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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专家服务基层行动专家服务示范团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2-16 16:45:48    点击: 次   来源:辽宁人社局网站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省(中)直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专家服务基层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22﹞1号)要求,为进一步发挥各类专家专业技术优势,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继续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行动。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实施内容

  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基层一线实地调研,加强与基层单位对接,摸清基层实际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助力乡村振兴、破解发展难题、推广应用新技术、培养培训人才、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民生服务、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等内容,科学谋划服务项目,组建专家服务团开展服务活动。

  二、申报相关要求

  (一)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中)直有关单位从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拟开展的专家服务基层项目中,参照重点实施内容,择优推荐1-2个代表性强、影响面广的重点项目。省(中)直单位可直接推荐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其他单位由所在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推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遴选后择优推荐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面向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的服务项目优先推荐。列入国家示范团的项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加强指导并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中)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填写《专家服务基层服务团项目申报表》(加盖所在地市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省(中)直推荐单位公章),出具推荐函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大额行号(银行账户须为推荐单位),于2022年1月28日前将推荐函和盖章后表格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或将原件邮寄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同时将可编辑的电子版材料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题目统一为“2022专家服务基层—XX单位”。

  联 系 人:刘杰

  联系电话:024-22959122(兼传真)

  电子邮箱:lnrstzjc@126.com

  邮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号507室(110013)

  附件 :专家服务基层服务团项目申报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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