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12 10:15:34 点击: 次 来源:广西人才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的要求,通过考核,拟聘用刘坚同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17日)。 在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2年1月1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广西艺术学院纪委办公室、人事处(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拟聘人选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邮政编码:530022,联系电话:0771—5333142。
广西艺术学院 2022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