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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1号)

时间:2021-11-06 16:42:41    点击: 次   来源:青海省人社厅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021年10月31日7时01分,西宁市新增1名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本土确诊病例4号),为坚决果断切断市内疫情传播,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对以下区域实行分区分级管控措施。




一、封控区:高槽巷3号院;电建青海工程公司家属区(以下简称“火电小区”)2号楼;城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管控措施:按照“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原则进行封闭管理,实行人员只进不出,普通社会车辆禁止通行,生活物资保障车辆统一规范管理,居民严格居家隔离、足不出户,确因急诊就医等外出者,须经社区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全面闭环管理。居家隔离时也要佩戴口罩,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二、管控区:高槽巷5号院、7号院、9号院;火电小区围墙范围内所有区域(除2号楼外);侯记涮羊肉店(文博路);南山东路151号院;城东区创新创业大厦A座、B座;海湖新区综合安置小区;富兴路东西两侧商铺;城东区中惠万达宝葫芦餐厅。


管控措施:按照“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的原则,实行人员只进不出,所有人员原则上居家,每户每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人员出入居住小区,都要进行查证、验码、测温、登记等措施。


三、防范区:城西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城北区南至柴达木路,北至天津路、天峻桥,西至西海路、建设巷,东至北川河西路。


管控措施:按照“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原则,防范区内居民原则上非必要不离开防范区。在生活区域内少外出、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室内公共场所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后,要及时主动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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