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15 16:44:07 点击: 次 来源:上海人社局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国治欠办[2021]1号)有关评选要求,前期本市在自荐和推荐的基础上,向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评委会)报送了拟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审材料。 经全国评委会初审通过,以下集体和个人将作为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先进集体: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执法稽查科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处 先进个人: 魏雯佳(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胡晨立(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沈 昊(上海市虹口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封 平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总队) 李保卫(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大队) 公示时间:10月14日-10月20日 公示期间,对推荐对象有异议的,可与上海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电话:23111111*10225 联系地址:世博村路300号2号楼703 邮编:200125
上海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