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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省药品监管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1-09-02 15:17:11    点击: 次   来源:安徽人才工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2021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就省药品监管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考生按现场抽签排序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911日,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30006633000664300066530006663000667300066830006693000670岗位,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3000652300065330006543000655300065630006573000658300065930006603000661岗位,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300064830006493000650岗位,省食品药品信息与举报中心:3000662岗位。

   2.专业测试地点:合肥市包河区乌鲁木齐路15安徽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测大楼。

3.考生须于测试当日上8:00,携带专业测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到安徽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测大楼4楼大会议室,由工作人员组织核验证件,并现场抽签决定面试排序。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需佩戴口罩,考生“安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参加专业测试。对“安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专业测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专业测试前2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官组构成

设立面试考官组,每个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名)。

四、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当日参加同一考场专业测试考生的平均分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药品监管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省药品监管局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药品监管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在省药品监管局网站公示7天。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将有关材料报省药品监管局审核、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12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由省药品监管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和有关保密、回避等规定。省药品监管局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371000963710975637108626571797862999224

监督电话:055162999327

   附件 :2021年度省药品监管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附件:2021年度省药品监管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人员名单.xls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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