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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2021年度直属事业单位(安徽省大数据中心)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1-07-23 11:11:11    点击: 次   来源:安徽人才工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2021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所有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总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顺序于面试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181日(星期天)上午9:00

面试报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C3234会议室。

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需携带专业测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于当日上午8:0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官构成

根据结构化面试需要,设立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二、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3÷1.5×0.6+专业测试成绩×0.4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安徽省政务服务管理局)网站公布。

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该岗位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对发现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由省数据资源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省数据资源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12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新进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数据资源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省数据资源局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六、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请参加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的考生提前申领“安康码”并保持绿码状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考生在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前,如体温异常或有其他异常症状,请提前主动报告工作人员。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坚决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诚信参试

请考生严格遵守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相关规定,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情形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551-62999640/62999047

监督电话:0551-62999729

 

附件: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2021年度直属事业单位(安徽省大数据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测试名单


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2021年度直属事业单位

(安徽省大数据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测试名单

序号

准考证号

岗位代码

职测分数

综合分数

专业分数

笔试成绩

1

2134301905124

3000726

104

120.5

140

364.5

2

2134301905118

3000726

111.5

111.5

138.5

361.5

3

2134301905216

3000726

116.5

109

123.5

349

4

2134301905109

3000726

114.5

94.5

132.5

341.5

5

3134302001428

3000727

94.5

115

117

326.5

6

3134302001502

3000727

76.5

92

103.5

272

7

3134302001429

3000727

94.5

86

89.5

270

8

3134302001519

3000728

98

98

100.5

296.5

9

3134302001529

3000728

105

81.5

106

292.5

10

3134302001604

3000728

99

86.5

107

292.5

11

3134302001513

3000728

96

83

94

273

12

3134302001525

3000728

92

84

94

270

13

3134302001603

3000728

79.5

95

91.5

266

14

3134302001516

3000728

87.5

79

94.5

261

15

3134302001512

3000728

80

73

90

243

16

3134302001606

3000728

82

72.5

81.5

236

17

3134302001613

3000729

112

97

81

290

18

3134302001608

3000729

97

87

98.5

282.5

19

3134302001612

3000729

101.5

78.5

92.5

272.5

20

3134302001619

3000729

83.5

85.5

76.5

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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