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喀什地区工人文化宫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喀什地区工人文化宫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5名,经费实行自收自支管理,属喀什地区工会下属二级单位。 二、招聘对象 1、应、历届毕业生; 2、在喀什地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 年龄计算时间1986年4月13日以后;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7、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要求 1、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要求详见《2021年喀什地区工人文化宫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2、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2、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辞退,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6、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7、参加“特岗教师”及“学前双语教师”被正式聘用,尚未入编的工作人员或“定向免费师范生”、“定向免费医学生”已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的; 8、按照回避规定,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不得报考相关岗位。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2021年4月13日— 4月20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以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为识别依据。考生须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1、《2021年喀什地区工人文化宫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一份(附件3),贴近期1寸免冠蓝底正面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2021年喀什地区工人文化宫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附件2);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近期两寸免冠蓝底正面照片5张; 5、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报考会计岗位的需提供会计或审计类(专业参考附件6)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证书; 6、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7、考生必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20日18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采取实地审查方式进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报名材料与具体岗位要求不符合或者不完整的、计算机现场操作不合格的,资格审查均不予通过。 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时间:2021年4月20日--25日。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喀什市解放南路195号地区工会二楼组织宣传科,联系电话:0998-2523212 (三)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每个岗位前三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汇总:按照笔试成绩的70%和面试成绩的30%计入考生个人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高的考生进入录取范围,每个岗位录取总成绩最高者1人。 (六)体检、考察政审 1、体检组织和标准。由地区工人文化宫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5)执行。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3、考察政审。考生需填写《2021年喀什地区工人文化宫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4),因考察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拟列为聘用人员,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通过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录取;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签订合同 新聘人员报到后,与招聘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喀什地区工人文化宫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后果自负。 六、疫情防控要求 1、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和喀什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尚在外地的考生应及时了解、密切关注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科学合理安排行程,及时来(返)喀,以免耽误考试。凡是不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请考生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 3、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和喀什地区防疫工作要求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相关事项 喀什地区工人文化宫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指定、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本《简章》由喀什地区工会组织宣传科负责解释。 纪检组监督电话:13209075108 喀什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998-2524806 招聘有关事宜咨询联系人:赵业潇 联系电话:0998-2523212 咨询时间:早10:00—晚19:30(北京时间) 附件: 1、2021年喀什地区工人文化宫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1年喀什地区工人文化宫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3、2021年喀什地区工人文化宫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4、2021年喀什地区工人文化宫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 5、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专业参考目录 喀什地区工会 2021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