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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省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4-12 22:44:48    点击: 次   来源:辽宁人社局网站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抚示范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为扎实推进全省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持续提升窗口单位队伍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国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25号)部署安排,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省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练兵比武强技能 人社服务树新风

  二、参加范围

  全省各级人社窗口单位全员参加,实现省、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全覆盖,前后台人员、编制内外人员全覆盖。鼓励非窗口单位人员参加。

  三、活动安排

  结合疫情防控实际,主要采取线上练兵和线下比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练兵比武活动。

  (一)线上练兵(持续开展)

  依托全国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在线学习平台,组织开展“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活动,采取多样化激励措施,发动系统干部职工全员学习,引导服务对象积极参与学习,争获“日日学之星”“周周练达人”“月月比能手”。要引导干部职工用好全国练兵比武大纲题库(2021年版)(以下简称全国大纲题库)、人社部官微“人社日课”等各类学习资源,重点提高实际运用能力水平,避免机械记忆题库答案选项。

  (二)线下比试(4月初至7月15日前)

  1.市内比试(4月初至6月中旬前)

  以闭卷笔试为主,结合现场问询比、随机点抽比、情景模拟比等形式,分层、分级、分类开展技能比武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市本级和县(市、区)先行比试(4月初至5月中旬)。各市组织市本级及所辖各县(市、区)结合工作实际,自行开展比试活动,做到“全覆盖”参与,窗口一线处(科)长带头参与。市本级各窗口单位要选树本单位“人社知识通”,各县(市、区)要选树县(市、区)级“人社知识通”报市局备案,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或辖区窗口单位人员总数(含编外)的10%。

  (2)组建命题小组(4月中旬前)。各市组织窗口一线处(科)长及业务骨干组成命题小组,明确组长、副组长及成员,负责全市集中性比武的试题编制工作,填写《命题小组人员名单》(附件1)报省厅备案。

  (3)编制比试试题(5月中旬前)。以全国大纲题库为蓝本,参照《全市综合比试试题模板》(附件2)样式编制不少于两套综合比试试题(其中一套为备用题),突出综合性、实操性、选拔性,多出新题、活题、情景题,注重对新出政策的考察,少出或不出题库原题(不超过50%)。编制好的试题要及时报省厅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修改完善,重新报审通过后再组织比试。其他比试形式的考题可参照编制。

  (4)全市综合比试(6月中旬前)。采取闭卷笔试形式,选优集中开展全市综合比试,参与人数不低于全市系统窗口单位人数(含编外)的20%[市本级各单位及各县(市、区)的“人社知识通”原则上必须参加]。有条件的市,可采取线上机考等形式组织比试。

  (5)全市专项比试(6月中旬前)。开展全市信访、仲裁、劳动监察等专项比试活动,重点考察服务群众的综合知识水平和素质能力,选树政策“一口清”。

  各市要对本市集中性比武活动中表现优秀的选手(不超过全市综合比试总人数的10%),授予市级“人社知识通”称号,填写《市级“人社知识通”信息表》(附件3),同《县(市、区)级及市本级各单位“人社知识通”名单》(附件4)一并报省厅备案。

  2.全省比试(6月下旬至7月15日前)

  全省赛采取闭卷笔试方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参加全省赛的选手,应当符合:不包含2019年度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全国赛(含晋级赛、决赛)、2019年度全国人社法治知识竞赛(含晋级赛、决赛)的参赛选手。

  全省赛结束后,省厅将择优推荐参加全国赛的25名正式选手和200名备选选手(人社部从200人中再抽选25名)。

  四、奖项设置

  (一)团体奖项

  1.全省赛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按全省赛成绩排名确定)。

  2.练兵比武活动优秀组织奖若干名(组织练兵比武活动招法创新并取得实效的集体)。

  (二)个人奖项

  1.全省“人社知识通”若干名(按照参加全省赛、在线学习成绩确定,占比约为7:3)。

  2.全省“岗位练兵明星”若干名(全省赛各代表队参赛选手中,综合全省赛、在线学习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前10%选手)。

  五、结果运用

  省厅将对获得全国“人社知识通”(全国共50名)的选手优先推荐参加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评选;对全省赛获奖团队和选手在全省通报表扬,并将通报抄送各市政府。

  各地可按有关规定对获奖团队和个人给予奖励,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为个人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练兵比武作为全面加强系统行风建设、优化人社领域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多点发力、扎实推进。厅行风办、政策法规处负责活动的全面统筹协调,各市行风工作机构牵头负责本市系统,厅机关党办(人事)牵头负责厅机关,省就业人才中心、社保中心行风工作机构牵头负责本单位组织参与活动的相关工作。要主动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方面加强沟通,争取各方支持。

  (二)务求活动实效。要秉持“接地气、重实效、求节俭、多元化、全覆盖”原则,推动实现新进人员必学、新出政策必学,注重引导系统干部职工掌握学习方法和核心要领,变被动学为主动学,做到愿学、善学,学出成效。要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多样化练兵比武活动,比拼灵活运用法规政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树更多“人社知识通”“业务一口清”。

  (三)强化宣传引领。要在机关、事业单位、窗口服务大厅等场所张贴2021年新版活动主海报,电子海报要在网上办事大厅公布,营造良好活动氛围。要广泛宣传推广特色做法和工作成效,并及时向省厅反馈,省厅将择优上报人社部。要深入挖掘报道在练兵比武活动中成长成才、得到群众认可好评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并采取组织事迹宣讲、举办示范培训班等方式,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联系人及电话:

  厅行风办:田 耿  024-22955351

  厅政策法规处:宗自强  024-22955719

  附件:1.命题小组人员名单

      2.全市综合比试试题模板

      3.市级“人社知识通”信息表

      4.县(市、区)级及市本级各单位“人社知识通”名单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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