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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七部门联合出招 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

时间:2021-04-06 22:29:46    点击: 次   来源:四川人才工作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3月29日,省科技厅、省新闻出版局、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协会、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联合出台《四川省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具体措施(试行)》(简称《措施》)。《措施》把破除科技评价中过度看重论文数量多少、影响因子高低,忽视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等“唯论文”不良导向作为主线贯穿和统领全篇,按照分类评价、注重实效的原则,对省级科技项目评审评价、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评估、省级科技奖励评审、科技人才评价、省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以及论文发表的支出管理、监督检查宣传分别提出了明确要求。

据悉,这是继去年2月科技部印发相关措施以来,四川出台的落地文件,旨在进一步改进我省科技评价体系,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

破除“唯论文”,四川将做哪些探索?

八大方面破立并举给科技评价换把“尺”

纵观《措施》32条举措,“破”和“立”作为主线贯穿全篇。

“破”的是科技评价中过度看重论文数量多少、影响因子高低。

破了之后立什么?《措施》提出,要看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说,从数量到质量,这相当于给科技成果和科研人员的评价换了一把“尺”;不仅如此,今后不再是同一把尺子量到底,针对不同的分类,用不同的尺子来衡量。

以针对基础研究类科技活动的考核评价为例,《措施》提出注重评价新发现、新观点、新原理、新方法、新规律的原创性和科学价值、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需求中关键科学问题的效能、支撑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的效果、代表性论文等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不看论文数量看什么?其中提到,基础研究类科技活动的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换言之,对于论文,要更加重视质量。

而针对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类的科技活动,则提出注重评价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和关键部件、实验装置/系统等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以及在解决制约产业创新、民生改善与社会进步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中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培育形成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创新产品和高端产业,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资本化、产业化方面的作用和效益,不把论文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

全文8个部分,均按照上述分类评价、注重实效的原则,破立并举,对省级科技项目评审评价、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评估、省级科技奖励评审、科技人才评价、省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以及论文发表的支出管理、监督检查宣传分别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啥破旧?从根源上解决无成果可转的问题

破除“唯论文”不是不要论文,根本还是在破一个“唯”字,省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楠说。

论文作为科研工作者进行学术生产的重要形式,是科学共同体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载体。在高水平学术刊物论文发表过程中,经过专家评价,实际上进行了成果的评价和筛选。以论文和影响因子作为评价依据本无可厚非。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二者权重过大,导致评价走偏,没能注重真实创新性。

王楠分析,“唯论文”的导向导致急功近利的浮躁学风,部分科研人员成果还没出就急于发论文,有的一个成果掰成几篇来发;引发错误导向,让部分科研工作者执着于发论文,不愿从事与产业发展、技术创新直接相关的工作,写了一堆远离生产实际需求的成果,最终束之高阁。更坏的结果,是出现伪造实验数据等学术造假行为。

“袁隆平、陈景润,你说他们发了多少论文,但是他们对社会的贡献、对原始创新的推动,是有目共睹的。”

上述负责人表示,《措施》的出台,就是一个新的“指挥棒”,改革科技评价制度,优化科研环境,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从事原始创新、应用研究,让他们的成绩能够有区别和体现,得到认可。也从根源上,解决科技成果转化无成果可转的问题。

当然,上述负责人也认为,破除“唯论文”不能解读成完全否定论文,要避免走向另一种极端,而是要降低论文数量和影响因子评价权重,更看重质量。

怎么落地?还需更详尽的改革方案

“五唯(唯学历、唯资历、唯“帽子”、唯论文、唯项目)尝试破一,拭目以待!”文件出台当天,长期呼吁改革科技评价制度的省政协委员、西南石油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主任秦启荣很欣喜。

也有科技工作者留言表示,“破除‘唯论文’讲了很多年,关键靠执行。”

从《措施》出台到落地执行的确还有一段距离。王楠认为,出一份文件,解决不了所有问题。比如,一些方向性的表述如何落地,还需要各部门和各科研单位出台具体措施。在不突出强调论文的情况下,普通科研工作者的努力目标在哪里?科研单位如何考核科研人员呢?这是涉及科研人员的薪金、职称晋升、发展前途等切身利益的关键问题。

此外,不同的科研工作,评价标准和考核要求不一样,它对主持考核评价的部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由此,建立与科技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科研管理与评价体系,成为一项急迫任务。“这份文件只是一个起点,还有很多细节要考虑,在执行中不断修正、完善政策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与2020年2月科技部单独发文不同,此次省科技厅联合了省新闻出版局、教育厅、人社厅、省卫健委、省科协、省社科联等6家单位联合发文。

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说,这也是四川的创新之一。涉及成果和科研人员评价的不止科技厅一家,科技评价制度体现在各部门的具体措施中,涉及各厅局、各部门的各类文件。只有联合科研人员密切相关的部门,形成合力,才能确保落地。

下一步,联合出文的7个部门将以《措施》为标准,改革涉及科技评价体制的相关措施,细化评价体系。(来源:川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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