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改善我县环境卫生面貌,切实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难题,经人社局同意,决定从我县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城市协管员1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名称:城市协管员。 招聘人数:城市协管员12名。 三、招聘对象 具有秦安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1.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男50-59周岁,女40-49周岁);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3.失地农民;4.享受低保的失业人员;5.连续失业六个月以上的失业人员;6.有劳动能力的残疾失业人员。 四、招聘条件 1.思想端正、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五、薪酬待遇 所招聘人员其工资待遇参照当前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执行。 六、招聘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3月31日至4月2日(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按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1:2的比例报满为止,即报名名额为24人。 报名地点:秦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秦安县太白街房地产大厦四楼)。 七、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4月6日 面试地点:秦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八、报名所需材料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薄、就业创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3张1寸彩照进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资格。 九、工作内容 负责管理城区停车泊位,清理城区“牛皮癣”等工作。 十、工作要求 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观念,具有良好的纪律观念、组织观念,具有吃苦耐劳,扎实认真的优秀品质,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服从组织安排。 十一、工作地点 执法局指定的城区主次干道具体路段。 十二、辞退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招聘人员的管理,在聘用期间,对不适合在本岗位工作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解除其劳动关系。 十三、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工作由秦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 2.未尽事宜及可能出现的情况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秦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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