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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时间:2021-01-14 14:40:16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实现由跟跑向并跑、领跑转变,迫切需要我们提升科技创新、原始创新能力,把“卡脖子”技术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人才是创新的根基与核心要素,也是创新实践得以深化的主体和源动力。科技要自立自强,人才是重要支撑。要把人才资源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要素,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打出一套政策引导、产业承载、评价激励、服务保障的组合拳,全方位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完善政策体系,引导人才创新

  人才的创新实践需要政策支撑,创新动力需要政策激励。从实际看,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对用人主体管得过细、对人才创新制约较多,激励保障相对不足。

  要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凡是行政部门应当下放的权力都应当下放,凡是用人单位可以自主决定的事情都应当由用人单位决定,特别是保障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自主开展人才招聘、评价、薪酬激励,形成人才能进能出、岗位能高能低、待遇能升能降的灵活机制,为人才创新营造宽松环境。探索建立符合人才创新规律的经费管理政策,赋予领军型创新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让专业的人决定专业的事。对各类人才工程项目,深入研究、科学评估、提高质量,遵循人才工作特点,减少额外负担,避免对人才创造性活动的干扰,让广大人才集中精力、心无旁骛做好该做的事。持续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关键是要让人才得到合理回报。

  要健全完善创新人才收入分配政策和激励政策,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推动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实施股权期权激励,坚决打破形形色色的“大锅饭”和平均主义,让有真才实学、突出贡献的人才合理合法享受创新收益、实现“名利双收”。对国有企业、科研单位的人才离岗创业、兼职兼薪的情况予以必要支持和保障,调动创新创造创业的积极性。此外,对各类科技企业、双创平台,以及众创空间、孵化器等给予创新创业奖补和资金支持,为市场化创新实践解决难题、保驾护航。

  突出重点产业,承载人才创新

  产业是城市发展的“加速器”,产业集聚项目,项目吸纳人才,人才引领创新,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哈尔滨着眼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结构优化动力转化,以及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塑造产业竞争新优势,提出了优化升级绿色农产品深加工、先进装备制造、现代生物医药、特色文化和旅游4个主导产业,培育壮大信息、新材料、金融、物流4个优势产业,即“4+4”现代产业新体系。紧密结合构建“4+4”现代产业新体系、新区自贸区建设、百大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需要,通过项目合作、技术入股、专项招聘等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使人才规模和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与产业发展所需相契合,使产业项目成为吸引人才的“蓄水池”。鼓励支持各类人才在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改革发展一线施展所学、创新创业,针对各类“难点”“堵点”“断点”问题,深入开展技术革新、应用创新,切实在实践和实战中锤炼创新意志、锻造创新本领。高校和科研院所聚焦基础性研究和应用研究,是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载体。要坚持以发展需求为导向,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深度合作,聚焦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完善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切实改进培养支持方式,强化创新能力培养,加快培育重点行业、重要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

  科学评价使用,激励人才创新

  评价激励是促进人才发挥作用的“指挥棒”。从实际看,目前还存在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唯资历等方面问题,制约着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也不利于形成对人才创新创业的有效激励。要科学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的评价,增加前沿创新方面的权重,着力解决重资历、轻业绩,重论文、轻贡献,重数量、轻质量等问题,让评选出的人名实相符、群众服气。改进评价方式,根据人才类别实行有区别的评价方法,基础研究类人才应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应用研究和技术研发类人才应以市场评价为主,哲学社会科学类人才应以社会评价为主,技工技能类人才应以行业评价为主,通过分类评价,提升针对性、科学性,促进各类人才发扬“安专迷”精神,专注本领域、十年磨一剑。人才都有自己的价值追求,物质层面激励固然重要,但精神层面激励更能提升职业荣誉感和对振兴发展事业的热情。要注重事业感召、荣誉表彰,持续开展市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以及“青年科技奖”“首席技师”等表彰评选活动,加强各类人才贡献和事迹的宣传报道,让各类人才体会到实现价值的自豪感、贡献社会的成就感、受到尊重的光荣感,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的内生动力。

  提高服务水平,保障人才创新

  提供细致周到的暖心服务,既让人才不因工作生活中的琐事、小事分心,也能增强人才的归属感、获得感。要坚持向服务要生产力,健全人才住房、医疗、子女入托入学,以及职称申报、创业咨询、公司注册等配套政策,抓好政策的兑现和落实,用心用力打造拴心留人的好环境、支持创新创业的好环境。创新服务机制,优化改造公共服务事项流程,减少前置服务要件和申请材料,打包多窗口业务一窗受理,让服务加速度、人才“少跑腿”。探索服务人才新模式,组建专业化人才服务公司,让人才在普惠性服务方面尽享“一站式”“秘书式”专业服务,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等方式,为专家人才的差异化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强政策落实的监管,把人才政策落实作为作风整顿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严肃处理人才政策落实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相互推诿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推动各项政策见底见效。深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在人才入党、推荐优秀人才参选“两代表一委员”上给予倾斜,鼓励人才建言献策,推动人才把自身事业深度融入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展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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