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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2021年1月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1-01-12 20:38:36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红岗区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辅警:3人(男2、女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身高要求:男、身高176cm(包含176cm)、体重135-180斤;女、身高165cm(包含165cm)、体重105-135斤。    

(二)文员:2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口头表达能力强,形象好气质佳。    

02    

不得报考的情形    

不得报考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二)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五)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六)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七)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相关职位情形的。    

参加体测及面试人员范围:    

经请示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2020年大庆市法院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试且进入机考范围人员为后备人才库,本次招聘将从后备人才库中择优选择,人才库名单见(附件1)。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网上打印《准考证》及    

《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请参加体能测试与面试的考生于考试前自行下载准考证模板(附件2)及《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3),按以上发布的信息准确填写并打印准考证及《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按要求在准考证上粘贴二寸免冠照片,准时参加考试。    

相关要求    

(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考试当天买应提前2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扫码、测温等防疫工作,严禁陪考人员进入。    

(二)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可以电子身份证代替)、《准考证》、《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是参加考试的依据,请妥善保管。考试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防疫要求    

(一)按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请自觉遵守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测量体温、扫描龙江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或体温大于37.3℃的,不得进入考点。未带手机,无法提供龙江健康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    

(二)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严重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接受治疗。    

(三)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生进出考点、考场需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下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    

(五)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咨询电话: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0459—8886069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来源:

http://dqhg.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9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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