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青海 > 文章 当前位置: 青海 > 文章

关于调整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时间:2021-01-12 20:23:39    点击: 次   来源:青海省人社厅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市、自治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青海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决定对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部门和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省劳动能力鉴定会由八人组成,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二人,委员五人。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

聂殿光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副主任委员:

厍启录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白海青    省总工会二级巡视员

委  员

唐燕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处长

王丽娟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负责人

李廷生    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

池苏贤    省社会保险服务局副局长

吴承玮    国网青海电力公司综合中心专职负责人

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唐燕海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联系电话:8258211、8258216)。

 

 

                  青海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1年1月6日


上一篇: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21年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和鼓励全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推荐阅读
皖ICP备20008326号-9  |   QQ:859242200  |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人力资源产业园  |  电话:13295639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