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9 20:34:40 点击: 次 来源:高校人才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法院工作,吃苦耐劳,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服从工作安排;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退伍军人优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4)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工作由台江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报名、体能测试、面试、政审、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请有意者自行登录台江法院网(http://fztjfy.gov.cn/)公告栏栏目下载报名表填写报名,贴一张近照1寸免冠彩照,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等材料;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扫描并以压缩文件形式,文件统一命名为“某某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1587723932@qq.com(纸质材料待通知面试时携带)。 报名时间截止日期:2021年1月21日。 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面试测试人选,并电话通知(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我院组织进行面试和体能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政审 根据报名条件、面试与体能测试成绩,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人员安排政审,政审期间应聘者应按要求提供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聘用 综合面试、体能测试、政审等情况,我院择优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由我院以电话形式通知。 四、相关待遇及要求 聘用制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最低服务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工资待遇参照《福州市台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91-62727806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7日 来源: http://www.fztjfy.gov.cn/html/1/2021-01-07/073250980.shtml 查看次数:次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校人才网官方微信(微信号:Gaoxiaojob)。 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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