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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2020年第四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例

时间:2020-12-18 16:47:51    点击: 次   来源:辽宁人社局网站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为加大对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进一步警示和震慑有拖欠劳动报酬倾向的用人单位,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等合法权益,依据《辽宁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辽人社﹝2018﹞20号),现将2020年第四批6起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予以公布。

  一、黑龙江国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违法主体全称:黑龙江国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260716241X0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与丽江路交口西南侧汇智金融企业总部(一期)AB栋办公A区7层701号

  法定代表人:刘学书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2月1日,劳动者刘海亮投诉该企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投诉工资金额总计2.56万元。经核查,涉及欠薪项目为大连东港商务区星光域三期,开发方为大连复城置业有限公司,施工方为黑龙江国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7日,大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对该单位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拖欠刘海亮工资明细》等相关材料。2020年1月23日,该单位支付刘海亮拖欠工资1万元。因疫情的原因,该单位一直未到大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提供材料。大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依法向省人社厅申请跨地区协查。2020年5月25日,该单位委托人张玮东到大连市劳动监察支队配合调查,承认拖欠刘海亮2018年4月至12月的工资1.56万元未支付。大连市人社局依法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单位未整改。于2020年6月1日和6月8日,相继下达《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该单位至今没有履行。

  处理结果:2020年6月8日,对单位未按整改指令书的要求改正违法行为的事实依法做出了行政处理决定。

  二、重庆飞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违法主体全称:重庆飞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7907406514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兴科二路13号附1号

  法定代表人:熊迎春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实,2017年10月至2018年7月期间该单位在承揽的大连市华润考拉项目中拖欠劳动者赵桂州工资共计4.45万元。

  2020年1月17日,大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对该单位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并对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核实。2020年6月1日,向该单位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处理结果:对单位未按整改指令书的要求改正违法行为的事实, 2020年10月13日,大连市人社局依法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对该单位依法作出支付劳动者赵桂州2017年10月至2018年7月期间的工资共计4.45万元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辽宁万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违法主体全称:辽宁万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007471257925

  注册地址:鞍山市立山区胜利北路343号

  法定代表人:张静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2月12日,张洪涛、路惠刚等农民工到抚顺市新抚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辽宁万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查,辽宁万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抚顺大酒店”项目中拖欠68名农民工工资总计247.67万元。2020年1月6日抚顺市新抚区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送达《新抚区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决定书》和《新抚区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履行。

  处理结果:该单位逾期未履行《处理决定书》和《处罚决定书》,抚顺市新抚区人社局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将该企业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四、盖州市鑫淼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违法主体全称:盖州市鑫淼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10881004064423

  地  址:盖州市西海办事处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吉春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1月5日,战某某、王某某等27人投诉盖州市鑫淼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经查,盖州市鑫淼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拖欠27名农民工工资共计29.7万元。盖州市人社局对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盖人社监令字〔2020〕第005号)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盖人社监行处字〔2020〕第001号)。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工资支付义务。

  处理结果:该单位逾期未履行整改指令及处理决定,2020年6月28日盖州市人社局将该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五、辽宁金山映山池温泉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违法主体全称:辽宁金山映山池温泉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282MAOYAUMUXJ

  注册地址:开原市新城街站前社区11委8组金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姜浩

  主要违法事实:辽宁金山映山池温泉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拖欠苏连富等62人的工资,共计45万元,经铁岭开原市劳动监察部门调查,情况属实。

  处理结果:辽宁金山映山池温泉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法人姜浩,实际出资人吴春浩,实际经营者吴春浩。2020年9月17日开原市人社局依法对辽宁金山映山池温泉度假酒店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开市人社监理告字〔2020〕 第001号),9月28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开市人社监罚决字 〔2020〕 第001号),12月10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开市人社监理决字 〔2020〕 第001号)后该仍公司拒不支付拖欠的工资超过规定期限,此案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开原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六、沈阳中冶沈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拒不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行政处罚案

  违法主体名称:沈阳中冶沈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5507971578

  注册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滨河路152号

  法定代表人:董建民

  主要违法事实: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二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之规定,葫芦岛兴城市人社局督促该公司依法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该公司拒不履行法定义务。2020年7月22日,兴城市人社局下达兴人社监令字〔2020〕第205号《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但该单位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未改正。

  处理情况:被行政处罚人沈阳中冶沈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兴人社监令字〔2020〕第205号)要求提供存储工资保证金证明或者金融机构保函。其行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二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二)和葫芦岛市司法局《关于对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罚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葫芦岛市人社部分)》第五条(三),给予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0万元(拾万元整)。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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