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05 12:46:28 点击: 次 来源:辽宁人社局网站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提前退休人员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7〕175号)要求,现将符合条件的提前退休人员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本公示发布后,如有异议,请在2020年12月11日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或电子邮件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2955722、22955305、22955730 电子邮箱:ln22955723@126.com 附件:2020年11月份提前退休人员公示名单(第二批)
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 2020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