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8 11:21:05 点击: 次 来源: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苏人才函〔2016〕6号
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关于开展 人事代理人员2016年度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代理单位,各分中心: 我中心2016年度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已开始,为方便各代理单位人员及时参加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人事档案在我中心(含各分中心)的代理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1.本次评审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仅限于工程系列。 2.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符合省职称办确定的评审条件和国家、省有关规定。 三、申报材料内容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用A3纸双面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进行装订,加盖单位公章,一式3份),并附免冠照片2张。 (二)《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用A3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一式15份)。 (三)有关证书、证明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现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及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 3.有关职称计算机考试(核)合格证原件、复印件(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位除外); 4.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证书或有关参加业务培训、学习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四)近四年来的年度考核材料。 (五)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有无不良职业行为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六)论文、著作方面的相关材料(论文两篇,可以不发表,已发表的论文必须复印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以及申报人员参与编写章节的全文)。 (七)取得助理工程师后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般应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包括个人简历;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及目前的学识水平;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等)。 (八)有关反映业绩、成果方面的材料(个人所承担项目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必须附文件、单位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材料)。 破格晋升人员,须提交破格晋升报告(注明符合的有关条件)。 以上材料除第(一)、第(二)项不需装订外,第(三)——(八)项必须装订成册,并附目录及页码。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有关注意事项 (一)材料报送时间为2016年7月10日至8月20日,请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我中心人事代理部。 (二)申报人员现任专业资格时间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 (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中所填内容应与简介表中保持一致,报送材料内容要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一致。 (四)附件中相关资料表样可登陆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rsrc.jshrss.gov.cn)“资料下载”栏下载。 (五)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材料的真实性、严肃性和科学性,须对照条件恰如其分地进行评价,报送的材料必须做到齐全、整洁、规范,内容清晰。 五、联系方式 人事代理部联系人:栾晨,联系电话:83238885
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2016年7月7日 |